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依法实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明确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4)按照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5)承担辖区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6)组织调查火灾原因,负责对火灾事故进行查处。
(7)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8)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依法实施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
(9)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提出意见建议。
(10)完成新城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 责 人:刘毅
电 话:029-3313460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道丰耘路1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