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新区关于财政、国资、金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新区财税发展和金融工作有关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新城宏观经济政策,提出综合平衡社会财力、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建议。
(2)负责贯彻执行相关财税政策。做好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落实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落实支持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
(3)负责管理新城各项财政收支,编制新城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新城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做好新城管委会各部门、土地储备中心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和调整工作;向新城党委管委会报告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做好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组织工作。
(4)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开展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工作等工作;组织和指导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管理;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编制新城财务报告;联系新城税务工作。
(6)负责新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指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贯彻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新城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方案;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7)贯彻落实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新城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做好管委会出资的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承担新城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
(8)负责制定新城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实施;受理、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监督社会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
(9)负责制定新城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概(预)算、招标上限控制价、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结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跟踪审核。
(10)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陕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联系新城内金融机构;做好地方类金融机构业务指导和改革重组工作;推进新城内资本市场发展,做好企业上市指导及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并购重组指导工作,推动多渠道直接融资;制定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监管工作。
(12)负责新城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及会计信息质量;组织新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好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
(13)承办新城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于璞
电 话:029-38020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总部经济园9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