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沣西新城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财政投资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
一是明确投资评审的适用范围。《办法》规定,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包含债券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新城各国有企业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工程费用超过30万元(含)须进行投资评审。
二是明确投资评审主要内容。《办法》规定,投资评审主要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概算联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最高限价评审、竣工结算评审、变更、签证评审、材料(设备)认价评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三是明确评审流程。《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的管理总体环节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备案→初步设计概算联审→招标(采购)文件审核备案→招标(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评审→过程中的变更、签证、材料(设备)认价审核备案→竣工结算评审→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四是明确投资评审管理体系。代建项目分三级层级管理,前端是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中端是管委会相关单位履行项目主管单位职责,末端是财政金融部履行投资评审职责。管委会自建项目主要分二级层级管理,前端由管委会相关单位履行建设单位职责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末端是财政金融部履行投资评审职责。
五是增加了变更签证评审要求。明确了变更、签证分级审批权限及要求。管委会自建项目审批权限与合同会签限额保持一致。增加了管委会以代建等模式实施的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变更签证由代建单位论证其技术经济必要性,报项目主管单位并经分管委领导签批同意后实施。以及累计超过项目合同总额5%以外发生的变更,签证审批之前需履行管委会的签批程序。
六是增加了认质认价要求。细化了认质认价流程。增加了对具有专利(唯一)、进口的产品及工艺材料设备或者具有指向性、倾向性的认质认价,不论金额大小,均需项目主管单位认证其技术经济必要性审签,200万以上的需由分管委领导审签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