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主要政务服务事项
(一)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关于人社、民政、退役军人、民族、宗教、残联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落实新城人社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保障广大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人社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认真落实就创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等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力度,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深入实施就创业扶贫,通过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举办招聘会、公益岗位开发等多项措施,推进就地就近就业,确保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实现就业,积极落实兜底保障、就业扶贫等扶贫政策;
(四)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努力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五)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新城撤村建居和城乡社区建设,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落实新城各类优抚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权益,开展双拥系列活动,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
(七)建立健全新城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教育资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八)做好残疾人工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九)做好新城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和残疾人福利制度,承担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特殊困难老年人和儿童救助工作;
(十)推动新城社会事务管理探索创新,有序推进民族宗教、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管理及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等工作。指导新城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二、利民便企措施
通过政府采购第三方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各项人社民政相关业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利用已成立的民政信息员队伍,在辖区入户调查、公示公开、政策宣传、主动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力推进各类信息平台建设,健全网上办理流程,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将培训搬入“云端”课堂,举办线上招聘会等新举措,将原有线下业务转变为线上办理,实现就创业补贴业务线上申请全覆盖,让企业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服务企业相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惠企政策宣讲系列活动,让群众充分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更好地服务辖区企业。
三、坚持依法行政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要求、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主动做好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通过沣西新城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为服务对象提供告知服务。
五、勤政高效
提高行政效能,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将群众投诉、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服务大局的能力。
六、守信践诺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工作人员要遵守党风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到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忠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守信践诺的监督,为社会作出表率。
以上承诺,热忱欢迎广大辖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评议。
监督电话:380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