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沣西新城大队政务诚信承诺
1.主要服务事项。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便民利企措施。压缩行政许可时限,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公开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适时开展集中专项检查。
3.坚持依法行政。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沣西新城管委会)。
4.坚持政务公开。聚焦影响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全面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消防执法队伍。
5.坚持勤政高效。建立“失职追责、尽职免责”机制,落实消防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具体责任。对发现的消防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坚决做到有责必问、追责必严。
6.坚持守信践诺。监督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要求,严禁吃拿卡要,不得变相执法为难执法对象,做到廉洁执法公开执法。
7.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托12345举报投诉电话和镇街投诉举报热线,实行举报投诉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举报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12345;投诉举报邮箱:7988346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