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16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94件,现将第八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为08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民洁路爱西华庭北门口(靠近民新路西口)早市和夜市占道经营,影响交通,臭水横流。每天早上7点-10点。晚上持续到11点左右。尤其是早晚高峰。 | 莲湖区 | 经核查,爱西华庭小区北门位于民新路,往西南侧人行道上有沿街门店堆放的物品堆积,路面上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路面低洼处有生活污水。 | 是 | 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土门街道办、交警莲湖大队联合对爱西华庭小区周边民新路、民洁路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进行取缔整治,组织保洁队伍对该小区北门口道路进行冲洗保洁。要求沿街商户不得乱堆乱放、乱倒污水、占道经营,并签订《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土门街道办对保洁公司民洁路段保洁班主管进行约谈。 | 是 | |
2 | 受理编号为08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长安区大兆乡大兆村1村2组,有一个生产装草莓塑料盆的作坊。1.使用井水,废水直接排到村里,没有做任何处理,影响地下水。2.塑料气味难闻,污染空气。 | 长安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作坊为长安区都邦塑料制品厂,位于大兆街道办大兆西村,有注塑成型一体机13台。该企业生产原料为外购的塑料颗粒物和塑料片料,生产过程中确有气味外溢,无废气处理设备。生产区域内无水井,采用村内集中供水、收集雨水作为生产用水,用于注塑设备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村集体管网内。 | 是 | 2024年11月9日,大兆街道办对该企业下达《企业整改通知单》,随后封停了生产加工设备,责令11月19日前搬离。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大兆街道办党工委给予大兆村2组组长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一名管理干部批评教育;给予大兆村书记提醒谈话。 | 是 | |
3 | 受理编号为09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七路六谷庄五号院一楼门面房小聂电脑,切纸的时候机器设备低频震动,噪音扰民。 | 新城区 | 经核查,小聂专业裁纸店位于西七路104号六谷庄五号院东南角一层门面房内,产生噪声的来源为1台液压裁纸机。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已要求该店对房间顶部铺设消音棉并将裁纸机基座安装了充气式减震垫。2024年11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监测站对该店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噪声达标。 | 是 | |
4 | 受理编号为09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潼区斜口街道李家湾靠近村子西边有人炼制类似地沟油,大气污染,臭气熏天。 | 临潼区 | 经核查,斜口街道办李家湾村及周边未发现地沟油加工点。臭气来源于该村周边化粪池内的粪水抽取施肥所致,因未采取覆土等措施,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 否 | 斜口街道办立即对所涉地块进行翻耕覆土、消除异味,截至2024年11月9日已全部完成。 | 是 | |
5 | 受理编号为09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韦曲街道双竹村盐业公司小区问题:1.小区旁边厂子里面公厕焚烧垃圾。2.小区1号楼下面露天废品回收站晚上焚烧垃圾并且有噪音扰民。3.市民咨询露天废品收购是否合规矩? | 长安区 | 经核查,韦曲街道盐业小区隔壁双竹村有3处再生资源回收站,在装卸、售卖时会产生偶发性噪音。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有燃烧痕迹。燃烧点位于盐业小区西侧一厕所内,为未熄灭的烟头引燃卫生纸所致。群众反映的露天废品收购问题实为回收站点临时存放货品的问题。其中,双竹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手续齐全,长安区徐某废品回收站、长安区韩某某废旧物资回收站均不符合西安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点建设的标准,已现场要求经营者尽快搬离。 | 是 | 长安区投资商务局、韦曲街道办对公厕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对厕所进行清理,粉刷有燃烧痕迹的墙壁,并张贴“禁止吸烟”“禁烧垃圾”的标识。长安区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向韦曲街道办下发《取缔通知》,取缔两家不合标准站点。长安区投资商务局对双竹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要求张贴营业时间告示,营业期间不得产生噪音。 | 是 | |
6 | 受理编号为09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富源一路原陕西众隆冶金厂南边,露天废品收购站,露天堆放扬尘大,噪音大而且有时候会起火冒烟,异味浓。之前辖区环保处理过,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 西咸新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露天废品收购站为陕西腾佰宸工贸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露天堆放废旧金属及塑料制品等物料,地面未进行硬化,浮土厚,存在易产生扬尘的情况,现场无过火痕迹。异味来源为各类废旧塑料等物品长期堆积产生。噪音为废旧金属运输、倾倒、分拣过程中金属碰撞造成。查阅2024年以来举报平台,无相关投诉。 | 是 | 2024年11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于对该废品回收站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西咸新区发改商务局责令该回收站暂停回收业务,于11月底前完成场地清理及地面硬化。 | 是 | |
7 | 受理编号为09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潼区博仁医院十字路口垃圾站臭味和污水问题。 | 临潼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垃圾站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收集点,由西安德润环境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现场检查发现该收集点部分垃圾桶损坏、冲洗水未彻底清理产生异味和污水,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 是 | 2024年11月9日,西安德润环境有限公司已完成垃圾站及周边的清理,更换损坏的垃圾收集桶。临潼区城管执法局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 是 | |
8 | 受理编号为09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县马楼街道河道中一年四季河道两边的工厂,违建,村民厕所垃圾粪便污水,废弃物随意排至河中直至排向灞河,臭气冲天,河道堵塞。 | 蓝田县 | 经核查,群众反映河道为窑沟河,属灞河支流,承担着雨季排洪功能。河道泥沙淤积,杂草、垃圾、秸秆等堵塞河道。该河道两侧有两家工厂,神鹿塑料厂2024年未生产不产生废水;西安科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有污水收集系统,雨水管道连接至厂外排洪渠,2024年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同时,两家工厂厕所均建设有收集池并及时拉运,无乱排粪便污水等情况;沿河住户均自建厕所化粪池,定期清运,无乱排粪便污水情况。 | 是 | 蓝田县普化镇对河道杂草及河边杂物进行清理,并对两家工厂和沿线住户进行环保政策宣讲,防止污水乱排、垃圾乱倒等行为发生。蓝田县普化镇对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马楼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 是 | |
9 | 受理编号为09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草堂街道文化街179号顺丰速运对面小巷,往里走有异味,疑似焚烧塑料,晚上气味明显,之前投诉过12345,停了两天又开始了。 | 高新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小巷内共有两家废品回收点,分别为袁某某废品回收点和杨某某废品回收点,均无营业执照、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手续,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有焚烧塑料痕迹及焚烧塑料气味。高新区曾接到3起12345市民热线工单反映作坊焚烧塑料。经核查,该作坊为上述袁某某废品回收点,现场发现一台热熔塑料设备,将塑料热熔成块产生异味。 | 是 | 2024年11月1日,草堂街道办对袁某某废品回收站进行关停取缔,热熔设备已搬离;要求杨某某废品回收站停止经营并完善手续。草堂街道办对该废品收购站所在村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对包抓村网格员进行通报批评。 | 是 | |
10 | 受理编号为09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海亮新英里小区业主反映,电梯运行产生噪音,室内感受明显,投诉多次无果,互相踢皮球。诉求:1.到底该由哪个部门负责2.怎么解决噪音问题。 | 雁塔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为海亮新英里小区2号楼*单元电梯机房所产生的噪声。电梯噪声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辖区街道办配合办理。雁塔区市场监管局、电梯维保单位多次在电梯轿厢、电梯机房及电梯口测试噪声,均符合标准;街道办、社区工作人员现场体验,未感受到噪声;物业走访同单元、同楼层内居民,均反馈电梯不存在噪声。 | 否 | 2024年11月12日,杜城街道办、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陕西省特检院、物业等再次对小区2号楼电梯机房、轿厢、电梯开关门时发出的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雁塔区督促物业关注电梯运行时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 | 是 | |
11 | 受理编号为10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天谷九路太平绿道石料厂露天粉碎垃圾扬尘大,噪音扰民。 | 西咸新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为一无名建筑垃圾破碎厂,位于斗门街道先锋村太平渠旁,厂房外堆放建筑垃圾和骨料,无抑尘措施,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存在违规消纳建筑垃圾行为。 | 是 | 2024年11月9日,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依据《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厂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 | 是 | |
12 | 受理编号为10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杜曲街办杜北村2组,村委会将村子里面的树和地都卖了,村子里面2亩地的树木都被砍伐用于建高速公路,雨天臭水都流到地里和村民房子后面(房子后面有1-2亩地面积的臭水坑,坑里面都是垃圾)。 | 长安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属于“包茂高速四改八项目”征地范围,已完成土地征收程序,并获得用地批复。高速公路建设单位已赔付所涉及的树木。此处设计有一座蒸发池,位于高速路西侧,占地约1.4亩,距离最近房屋约20米,主要用于收集高速路面雨水。经现场调查,蒸发池边界均采用围网隔离,未发现除雨水外的其他污水排入,蒸发池内也无垃圾倾倒情况,现场无臭味。 | 否 | 长安区将积极协调项目实施主体及产权人,要求加强养护运维管理,确保不产生污水及垃圾。 | 是 | |
13 | 受理编号为05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举报陕西省秦岭北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长安区太乙宫四皓村工程中,使用建筑垃圾和渣土回填基本农田,此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和法律。 | 长安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为秦岭北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长安区太乙宫四皓村工程,为土地综合整治图斑,施工单位为陕西典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业方式均采用黄土覆盖方式回填。现场随机选取回填平面进行点位挖掘,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现象。群众信访照片拍摄时间为工程尚未完工时期,产生的少量石块施工单位在完工前已清理。 | 否 | 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洪评手续,不存在未经审批回填及倾倒渣土情况。目前已完成回填、施肥、翻耕等施工任务,并已交还群众种植。 | 是 |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6105065,邮政信箱:西安市A2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