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六批)

截止2024年11月14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70件,现将第六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受理编号为06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凤城三路长安医院北边废水处理站臭气味道大。市民之前向12345反映过此问题,辖区环保局反馈说是医院对臭气检测过,一年监测一次,每次监测合格。诉求:解决臭气问题。

经开区

经核查,长安医院污水处理站于2012年投入使用,设有等离子除臭设备一套,现场检查污水处理站及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检查近3个月运行记录,耗材及药剂台账齐全,除臭设备正常运行,无明显臭味。长安医院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为1季度1次,涉及臭味监测因子显示达标。同时,查询12345市民热线平台,未发现前期有该问题反映。

2024年1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长安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无组织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将不定期对长安医院污水处理站的环境质量进行抽检,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

受理编号为06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326号碑林区检察院东边墙上食堂早中晚排油烟,气味难闻,无油烟净化设备,市民希望加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改变排油烟的管道方向,不要对着院子排油烟。

碑林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食堂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的职工食堂,位于其办公楼负1层,其操作间配备3个灶头,安装有1台油烟净化设施,有独立烟道,紧贴办公楼外墙向上,排放口朝向东侧的检察院。现场核查时,食堂工作人员正在备餐,实际使用2个灶头,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烟道排放口无明显异味。

2024年11月8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油烟排放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达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专业设备公司,加装了一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并对烟道进行改造。


3

受理编号为06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鄠邑区渭丰街办新安村,杨槐园内倾倒建筑垃圾。

鄠邑区

该土地现状为荒地。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杨槐园实为鄠邑区新安村洋槐园建筑垃圾消纳场,2018年办理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该消纳场设计容量为383万方,已经回填黄土343万方,剩余40万方库容继续进行建筑垃圾消纳。

鄠邑区城管执法局将加强对垃圾消纳场的监督管理,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4

受理编号为06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唐李村东赵村,雨水和污水混流,污水流到地里,到处堆放垃圾,垃圾和污水污染地下水,地下水无法饮用。

西咸新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污水”为泾河新城崇文镇唐李村东赵组村民日常生活排水,排量小,无黑水。雨水和村民生活排水沿两条村道边明渠流至村西南和村南两个低洼地,里面荒草芦苇丛生,无明显异味。该村组生活垃圾日常采取村收集、镇转运模式,由泾河新城崇文镇负责收集转运。排查发现在该村南侧低洼地旁有一堆村民自建房的拆房垃圾,混有少量生活垃圾。

泾河新城崇文镇已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增设4个垃圾桶,建筑垃圾用于铺垫村外道路。2024年11月7日,泾河新城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村组4户村民家中自备井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在明渠末端修建两座蓄污池,用于收集村民日常排放的生活污水,定期抽运,预计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目前,采用截流抽排方式,将污水抽运至市政管网。


5

受理编号为06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城区华清东路华清佳苑3期2号楼底商八戒葫芦头泡馍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和《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在没有设置专用烟道的情况下,在居民区经营餐饮项目,噪音和油烟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市民称店铺糊弄执法部门,每次检查时就关闭,过后依旧。根据《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希望相关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罚,彻底解决此问题。

新城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八戒葫芦头泡馍馆位于新城区华清东路华清佳苑3期2号楼裙楼,该裙楼与2号住宅楼相连。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无专用烟道,排烟口位于2楼窗外,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核查发现该店主要噪声源为油烟风机产生,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立即对该店边界噪声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2024年11月7日,新城区城管执法局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店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该店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对2楼厨房进行了封闭,在专用烟道建立前,停止使用操作间。新城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


6

受理编号为06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石桥二路石桥欣苑6号楼下地下车库刷油漆,气味难闻,住户在20层还能闻到,油漆的味道已经有4天了,投诉人认为这种油漆有害程度严重,小区内已经有部分人出现头晕恶心的症状,希望尽快处理,尽快解决。

雁塔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油漆味为石桥欣苑小区车库翻新工程产生。2024年11月5日接到多位住户投诉地下车库改造刷漆气味大且刺鼻,漳浒寨街道办和北石桥社区现场检查时发现味道的确较大。

漳浒寨街道办、北石桥社区联合物业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立即整改。施工单位增设除味设备,给各通风重点区域投放活性化碳,加大楼宇抽风系统抽排力度,尽快消除油漆异味。


7

受理编号为06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雁展路紫薇永和坊2号楼底商长安永和精品私房菜私自改烟道并使用明火,油烟污染,影响居民。

曲江新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长安永和精品私房菜餐饮店油烟管道由后厨经围墙内部直接通入预留排烟管道,未发现将油烟管道接入该楼公用烟道情况,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运行及清洗维护均正常。

曲江新区将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督促餐饮企业油烟达标排放,积极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8

受理编号为06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南小巷人民西巷棚户区改造项目彻夜施工噪音扰民。

莲湖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项目为人民西村广场停车场项目,周边紧邻3个居民小区。2024年10月至今,该项目进行了多次夜间清运渣土、装卸材料作业,均取得渣土清运及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按要求在周边小区进行了张贴公示。

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加强对辖区施工工地夜间施工的巡查检查,要求渣土清运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并醒目公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噪声扰民。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对主体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约谈。


9

受理编号为06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1.周至县尚九路明记果品专业合作社北283米一石料厂,露天堆放,乱排乱放,地面无100%硬化。2.周至县西安市致中和混凝土有限公司,露天堆放,乱排乱放,地面无100%硬化。3.周至县渭河桥加油站附近一石料厂,露天堆放,乱排乱放,地面无100%硬化。4.周至县北辛头北辛村东423米一石料厂,露天堆放,乱排乱放,地面无100%硬化。

周至县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1为:西安鑫智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场地内水泥块、建材石料及原辅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措施,厂区未完全硬化;点位2为:西安兴周源建筑材料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砂石原辅料堆放转运,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厂区露天堆放的物料未覆盖,部分地面未硬化;点位3为:个人租赁西安庆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场地用于堆放石料,现场检查时该堆场未有物料出入,处于停产状态,厂区露天堆放的物料未覆盖,地面已全部硬化;点位4未发现石料厂。

周至县政府责令九峰镇、终南镇、二曲街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覆盖。周至县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3处点位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九峰镇纪检委对九峰镇包村干部、何家寨村书记、铁腕治霾网格员三人进行约谈;终南镇党委对终南镇大庄寨村包村干部、大庄寨村党支部委员二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曲街道办对环卫科网格员进行约谈。


10

受理编号为06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鄠邑区石料厂以下三个地址均有违法事项:露天堆放、乱排乱放、地面无100%硬化。地址:1.鄠邑区电厂路附近曹家堡村东北254米2.鄠邑区G310附近鄠邑交警大队天若摩托车考场东63米3.鄠邑区渭丰街道真南村户县兴盛泡花碱厂。

鄠邑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1为:鄠邑区勤鑫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建材石料堆放于厂房外,未采取覆盖措施,部分地面未硬化;点位2为:西安嘉益佳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砂石原辅料堆放转运,已长期停产,厂区露天堆放的黄土未覆盖,地面泥泞,除进出通道外,其余地面未进行硬化。点位3为:兴盛泡花碱厂,厂区内空地上堆放有泡花碱生产周转所用空桶、生活垃圾及原租户遗留的金属制品下脚料。

鄠邑区责令3家企业对各自场内堆放物料及时覆盖,立即清理厂内生活垃圾、杂物,未硬化路面铺设钢板或用绿网覆盖;加强用水管理,防止污水直排。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勤鑫建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西安嘉益佳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和兴盛泡花碱厂为“散乱污”企业,鄠邑区已对两家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石井街道办对柿园村监委会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甘河街道党工委对经发办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渭丰街道办对真守村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并通报批评。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6105065,邮政信箱:西安市A2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