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4年11月10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11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为01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华侨城天鹅堡小区12号楼*单元*户夜间10点至早上6点不明原因噪音扰民,向住建局投诉,向明德门派出所报警均无任何回应,物业也不给予解决,长达一年半之久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诉求:1.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检测排查2.对于不作为相关部门给予一定处罚3.作为受害人想要赔偿4.希望有专门的人员对接并进行保密。 | 雁塔区 | 经核查,该小区物业公司接到业主投诉楼下晚上噪音扰民问题后,到现场及相邻的楼层进行了核实查看,除其楼下一户业主多次无法联系上以外,其相邻的业主均未反映有噪音扰民的问题。2024年4月底,投诉人到辖区派出所进行报警处理。经调查,噪音源可能来自其楼下一户业主,明德门派出所、物业公司多次上门了解情况,一直无法与该户业主取得联系。 | 是 | 2024年5月,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明德门派出所已将此事进行了行政立案。辖区民警积极与业主及家属进行联系,待联系上业主本人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长延堡街道办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与辖区公安民警的沟通对接和小区日常的巡查巡视工作,及时掌握相关动态。长延堡街道办、天鹅堡社区将与明德门派出所加强联系持续跟进此案件进展,配合公安、住建部门妥善解决噪音问题。 | 是 | |
2 | 受理编号为01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凤城三路长安医院北门靠墙里边有间小房子,市民早上路过,味道刺鼻,怀疑晚上长安医院焚烧医疗垃圾。 |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 2024年1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执法人员对长安医院北门靠墙区域进行了细致排查,未嗅辩到明显刺鼻气味。调取了近几日监控,未发现医疗垃圾焚烧痕迹。北门小房子为长安医院医废暂存间,暂存间内医废堆放整齐,无焚烧痕迹,无刺鼻气味。当日夜间,执法人员再次对长安医院北门附近进行巡查,未发现焚烧医疗垃圾痕迹,无刺鼻气味。经核查,长安医院下半年入库医疗废物72.625吨,转移出库72.625吨,无私自处置医疗废物现象。 | 否 | 长安医院将进一步健全医废进出登记台账,加强监管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等各个环节,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发生,确保医疗废弃物得到及时、高效、无害化处置。 | 是 | |
3 | 受理编号为01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郭杜街道樱花二路和书香路十字好人广场舞扰民,市民多次电话投诉长安区城管局每次都批给广场办,但工作人员是保安无执法权,导致广场舞人员对劝阻置之不理。诉求:1.停止噪音2.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管3.这片区域的监管交给广场办保安是否合理合法需要公示。 | 长安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广场为好人广场,位于郭杜街道樱花二路与书香路十字西南角,属万科二期小区外绿化小广场,多为周边居民活动,活动时间基本为早8:30-11:00、晚19:30-21:30。有两支队伍在此跳广场舞,每队约20至30人左右,雨天及特殊时间(中高考期间5月底至6月底)基本不活动。2024年11月3日,长安区城管执法局郭杜中队、长安区广场设施管理服务中心(下称广场办)、郭杜街办、书香路社区工作人员赴现场核查,该广场确有市民跳广场舞音响音量较大问题。 经核查,广场办为区城管执法局下属单位,负责全区80座公共绿化广场日常管理、秩序维护、设施维修等,好人广场为广场办负责管理的广场之一。按照环卫一体化外包要求,广场办业务移交外包公司接管,业务职责不变;广场办负责监督、指导外包公司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广场保安参与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 是 | 2024年11月4日区城管执法局郭杜中队联合郭杜街办及书香路社区工作人员前往巡查,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在21时至次日7时期间在该广场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活动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其他时间段内产生的噪声进行劝阻。制作了《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栏,印发了“致公园(广场)娱乐健身朋友们的一封信”,呼吁、恳请群众减少噪音,以实际行动营造良好环境。 下一步,区城管执法大队郭杜中队加大对该广场的管控力度及巡查频次,在书香路与樱花二路、樱花一路之间管辖的广场内安排安保人员,分早晚班开展巡查及时劝阻噪音问题。开展“广场办+街办+社区+市民”的共建共管模式,推荐热心市民参与监督管理,共同打造良好的公园广场秩序。 | 是 | |
4 | 受理编号为01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桃园南路与西市南路交会处(劳动南路派出所路西)有一工地彻夜施工、出土,工地施工噪音扰民。 | 莲湖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工地项目名称为莲湖区东桃园村城中村改造三期BD地块项目,位于桃园南路与西市南路交会处。该项目于2024年7月开工,计划2026年3月完工。11月4日晚,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联合区城管执法局、西关街道办现场检查时未施工。通过调阅资料,莲湖区东桃园村城中村改造三期BD地块项目10月共计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4次,作业内容为渣土外运施工作业。现场查看监控视频,该项目10月22日办理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进行渣土外运施工,10月25日至29日、11月1日、2日22时至6时,存在未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夜间进行CFG桩基施工作业。 | 是 | 2024年1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依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施工的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对陕西建工第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莲湖区东桃园村城中村改造三期BD地块项目经理进行了约谈。 | 是 | |
5 | 受理编号为01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新城区华清学府36号楼1单元电梯噪音扰民,市民从去年开始向12345、环保局、住建局、物业投诉,都说不归他们管,让市民去起诉,市民说根据条例,属于环保部门管理。他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过,室内噪音超标,诉求:希望环保局让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室内噪音。降噪,达到室内要求社会生活标准。 | 新城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为华清学府城小区36号楼1单元南侧电梯运行噪声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接到相关投诉后,于2024年1月4日进行调解,建议电梯维保公司加强设备隔音维护。该公司对南侧电梯6-8层加装隔音棉,对北侧电梯加装隔音棉。2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再次接到投诉,要求对电梯运行噪声进行监测。经现场监测,电梯噪声符合相关规定。11月4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华清学府城物业、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噪声再次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符合《电梯技术条件》标准。 2023年底以来,新城区住建局未收到该电梯噪音问题投诉。华清学府城物业分别于2023年11月4日、11月6日、11月7日接到业主反映电梯运行时噪声问题。物业多次联系电梯维保公司,对7层上下井道安装隔音棉并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电梯技术条件》标准。 | 是 | 2024年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规定,告知投诉人如对调解情况不满,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电梯所有方或运维方提起民事诉讼。新城区将严格按照电梯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公司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始终保持电梯运行噪声符合《电梯技术条件》标准。 | 是 | |
6 | 受理编号为01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王曲街办高家湾村塬上:1.在出租的可耕地里面私自建立建筑垃圾倾倒厂,无手续,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并用土覆盖,污染塬下村民水源,希望取缔; 2.宅基地乱收费问题。 | 长安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位于王曲街办黄埔村村西大桥向北300米,上塬路以北。该处垃圾部分为新建高家湾村至高湾塬通组路施工以来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余为个别村民将自建房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夹杂部分生活垃圾在此倾倒,无外来垃圾倾倒情况。西边裸露处垃圾深度为3米,东边表层部分覆盖黄土,占地面积1.34亩,分别为允许建设区1亩,有条件建设区0.34亩,为该村2组集体其他用地,不属于可耕地。未发现私自建立垃圾倾倒厂情况。 经核查,该点位距离高家湾村、罗湾村、皇甫村饮用水源均在1000米以上,距离高家湾村塬下村民居住区300米左右。根据《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点位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以外,未发现对周边村民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 是 | 2024年11月4日,长安区城管执法局王曲中队对公路施工单位陕西精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于11月13日前清理完成。同时,市资源规划局长安分局下发《督办单》,王曲街办下发《问题整治通知单》,《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交办单》,督促施工单位和高家湾村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限时清理整治。 王曲街办对高家湾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对高家湾村二组网格员进行批评教育。 | 是 | |
7 | 受理编号为01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沣西新城大王街道梧南村污泥处理厂,常年有恶臭,旁边还有厨余垃圾处理厂和中节能垃圾发电厂浓烟滚滚。 | 西咸新区 鄠邑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污泥处置厂为西安中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大王街道大庞路西侧,污泥处置规模为600t/d,安装有4套生物除臭系统和1套化学除臭系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干化车间内存在少许异味,污泥拉运和污水处理环节未发现异味。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厨余垃圾处理厂为中节能(沣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位于大王街道王守村12组1号。厨余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浓烟滚滚的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中节能垃圾发电厂为中节能(西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位于西咸新区大王街道境内,主要进行垃圾焚烧发电,建设有3条750T/d机械炉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通过80米高排气筒排放。 | 是 | 2024年1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西安中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和除臭系统排气筒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发现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为进一步降低该公司排放的异味,西咸新区督促企业落实以下措施:运输车辆做好污泥拉运过程中的密闭,减少拉运过程中臭气的逸散;定期对除臭管路进行检修和维护,对容易堵塞管段进行更换;严格落实污水处理站出泥口密闭措施,除卸泥时短暂开启外,其他时段保持密闭,减少异味排放。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要求中节能(沣西)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加强企业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鄠邑区城管执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通过日常执法检查,确保中节能(西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废气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 是 | |
8 | 受理编号为01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未央路与凤城十路(未央路沿线)十字四边有微改造造成的施工噪音扰民。扬尘管控不到位,污染大,每天晚上10点以后。 | 经开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为西安市主干路(长安路-未央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项目。2024年11月3日,经开区住建局对该项目进行检查,现场配备有雾炮降尘设备,在实施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经询问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表示雾炮设备水用完后需运出现场加水,会造成施工期间产生少量扬尘。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通过走访,部分群众表示前期存在夜间施工行为,询问施工单位负责人,承认前期存在无《夜间施工作业证明》进行路面破碎的行为。11月4日夜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再次对该项目进行了巡查,该项目未施工。 | 是 | 2024年11月5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对施工单位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陕西融景嘉尚实业有限公司未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施工单位已承诺严格遵守施工时限,优化调整作业时间,减少夜间大型机械噪音施工;增加降尘设备及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围挡、覆盖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扬尘符合环保要求。经开区住建局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 | 是 | |
9 | 受理编号为0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枣园北路景新望雲峯尚从7月份开始不定时的彻夜施工,10月份开始一直投诉无果,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莲湖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项目为西安景新望雲峯尚项目,位于枣园北路以西,建设单位为西安景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体施工单位为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4年7月26日开工至今共办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17晚,并在周边小区进行了张贴公示。 11月4日,市生态环境莲湖分局联合莲湖区城管执法局、枣园街道办分别于早晚对该项目进行检查,该项目白天正常施工,夜间未施工。现场查看监控视频,该项目10月21日办理了《夜间施工作业证明》进行渣土外运施工,10月29日、11月1日、2日夜间运输施工材料。10月份以来相关投诉处理过程,均按照西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回复要求和时限按时进行了回复。 | 是 | 2024年1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对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望雲峯尚项目经理进行约谈。西安景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陕西顺隆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处罚2000元。 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将加强对辖区施工工地夜间施工的巡查检查,严格把关审批手续,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施工噪声扰民情况的发生。 | 是 | |
10 | 受理编号为02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引镇街办黄土坡村村口,天赐矿业占用可耕地200亩建混凝土搅拌站,圣驾农业生态园占用500亩耕地,并且堆放建筑垃圾。 | 长安区 | 经核查,西安天赐矿业有限公司为原大峪乡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00年以前已建成并使用,现场占地面积100.981亩,占用耕地9.93亩。2012年天赐矿业停产后将部分场地出租给四家建材企业,未发现混凝土搅拌站,存在砂浆罐及堆放毛石。 长安圣驾农业生态园项目总占地面积453.81亩,于2012年取得项目备案,占用耕地符合相关农业设施备案,现场未发现堆放建筑垃圾情况。 | 是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已依法对西安天赐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同时向引镇街道办下发《督办单》,要求引镇街道办15日内进行清理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目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纪委已介入调查,待相关调查结束后,按照调查结果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 是 | |
11 | 受理编号为02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中山门街道民乐园万达小区9号楼底商,巫山纸包鱼、重庆巫山纸包鱼油烟味严重且有某种装置发出低频噪音。 | 新城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巫山纸包鱼、重庆巫山纸包鱼(店名为席记重庆纸包鱼)位于新城区民乐园万达小区9号楼底商,两家商户相邻。2024年11月3日现场检查时,两家店内产噪设备为1台油烟风机,均未设置专用烟道。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监测站对巫山纸包鱼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昼夜噪声值均达标;对席记重庆纸包鱼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昼夜噪声值均超标。 | 是 | 新城区城管执法局分别于2024年11月4日、11月7日联系第三方监测机构对两家商户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巫山纸包鱼油烟排放浓度达标;席记重庆纸包鱼油烟监测结果暂未出具。11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新城区城管执法局要求两家商户在未完成专用烟道建设前,停止使用操作间,不再进行产生油烟的经营活动。 新城区城管执法局对两家商户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 是 | |
12 | 受理编号为02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临潼新区铂悦山小区东门滨河北路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污水管道外漏,污水横流。多次反映,偶尔用洒水车降尘,投诉人希望彻底解决。 | 临潼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路段无商混企业,造成扬尘污染的原因是路面破损、保洁不及时、车辆通行带起尘土导致。该路段雨水管道堵塞,降雨后道路有积存雨水现象。临潼区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针对小区居民多次投诉进行了核查,采取了清扫、洒水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 | 是 | 2024年11月5日,临潼区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已对路面扬尘进行了抑尘洒水,对管网堵塞处进行了清理,封闭破损路段,制定路面修补整改方案,预计11月18日完成整改。 | 是 | |
13 | 受理编号为02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泾河新城金辉崇文府边上的高速道路产生的交通噪音。 | 西咸新区 | 经核查,金辉崇文府小区位于泾河新城崇文镇,2021年9月建成交付。群众反映的噪声主要来自小区西侧的包茂高速公路及泾河立交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距离高速主干道较近的是小区12号楼。该段高速公路于2011年12月建成通车,未设置声屏障设施。2021年8月建成通车的泾河立交改扩建工程匝道距离小区约60米,靠近小区的匝道已安装声屏障,但包茂高速公路东侧并未设置相应的隔音设施。 小区与高速公路之间的最小距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中的退线要求,房屋窗户安装了双层隔音玻璃。在销售宣传过程中标示了高速公路的位置,公示了项目的不利因素,并相应降低了房屋的价格,销售阶段明确告知了购房客户。在房屋交付时,业主未提出任何异议,并完成了收房手续。 | 是 | 2024年11月3日至4日,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靠近高速主干道的12号楼下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音指标存在部分时段超标的情形。西咸新区住建局督促金辉崇文府项目开发商制定噪声整改工作方案,在小区西侧实施修建实体围墙、栽种高大乔木等降噪减噪措施,减小高速公路交通噪声对小区业主的影响,并将整改方案向群众公示。泾河新城督促整改方案落实,对改造完工后的隔音降噪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西咸新区城管交通局对接省交控集团,在高速公路经过该小区路段加建降低噪音设施。 | 是 | |
14 | 受理编号为02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碑林区省人民医院院子里施工噪音。 | 碑林区 |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为陕西省人民医院医疗西区A栋住院楼建设项目,该项目先后于10月25日晚至27日凌晨进行土方清运作业和混凝土浇筑作业,且有渣土清运及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夜间施工证明按要求在周边小区张贴公示。10月29日,11月1日、2日晚运输物料、装卸材料符合《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 | 是 |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要求该工地按照相关规定,在后续施工中加强噪声管控,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是 |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6105065,邮政信箱:西安市A2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