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一批)

截止2024年11月9日12时,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1件,现将第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是否办结备注
1受理编号为00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高陵区崇皇街道蓝晓科技产业园环境污染,有化工排污造成的恶臭气味,从去年5月至今,有投诉的情况下会有缓解,过段时间又开始有污染,此种情况反复。高陵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企业全称为“高陵蓝晓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3月23日取得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建设,2019年建成,2019年10月31日通过环保验收。企业聚合车间、罐区和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至RTO焚烧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均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向省、市平台上传排放数据。

查阅该公司2024年自行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2024年10月底,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2024年11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执法人员使用手持式PID、红外热成像仪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红外热成像仪未发现废气泄漏点位,该公司环保设备运行正常,自动在线数据达标,周边未嗅辩到恶臭异味。为进一步减少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不断对废气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一是将原有1台2万方RTO设备升级为3万方,提升废气收集处理效果;二是将污水处理站二沉池等敞开液面进行加盖收集废气,对管线进行密闭修复;三是将原污泥暂存间彩钢棚改建成砖混结构,改造形成微负压环境。

2023年5月至今,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针对该公司臭气排放问题商讨解决方案,督促该企业制定废气排放筒加高(100米)改造方案,确保2024年12月动工,2025年5月份改造完成,届时将有效改善周边群众生活环境。


2受理编号为00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雁塔区公园南路启迪大院,负二层的锅炉房问题(4台锅炉),1.上周资规部门来查,手续不全,属于私建锅炉。2.没有环评手续,破坏居民生活环境,诉求:查询环保相关手续。3.当时购房合同注明市政供暖,现在私自建锅炉,业主从9月份一直维权,社区、街办、住建部门都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雁塔区

经核查,该小区开发企业启迪(西安)科技城投发展有限公司与西安瑞行汉城热力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就小区供暖签订合同,2024年7月正式开始建设。

2024年10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天然气锅炉项目位于启迪大院小区3号楼与6号楼之间地下二层,4台天然气锅炉(每台输出功率为4200KW)已吊装到位,但管道还未连接,项目还未建成,且项目未报备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已立案进行调查。11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该天然气锅炉未进行施工作业。

2024年10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联合等驾坡街道办对启迪大院地下车库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擅自扩大建设范围,超越用地红线,在启迪篮球学校用地范围擅自建设两层地下车库,存在未批先建违法事实。

雁塔区住建局对该小区房屋销售合同进行了核查。按照销售合同供暖约定内容划分,启迪大院销售合同共分为两期,群众反映锅炉位于二期,约定内容为:“分布式集中供暖、地辅热采暖”。

启迪(西安)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报备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天然气锅炉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雁塔分局于2024年10月17日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停止建设。

2024年10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启迪大院现场开展违法建筑面积实测工作。11月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塔分局将违法建设认定函转办区城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并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处罚。目前,区城管执法局正在依法依规办理。雁塔区将严格执行各部门审批意见,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和业主的解释工作,区住建局对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暂缓解除监管,要求企业配合做好供热工作处置。

雁塔区住建局联合等驾坡街道办对启迪(西安)科技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3受理编号为00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中海长安府业主,举报西北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上风机噪音扰民,2022年4月至今未解决。长安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风机噪声问题点位位于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北角的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楼,距群众所在的中海长安府小区直线距离约70米。楼顶天台建有实验室换气风机56台(其中2台常年关停)。2024年1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现场检查时,已有21台更换为变频静音风机,正在使用风机15台(其中变频静音风机8台,老式风机7台)。

2022年4月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曾多次函告西北大学,西北大学校方部分复函,对该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整改方案;2024年5月28日和7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分别就该问题函告西北大学,至今未收到西北大学关于此事的正式复函。

2024年1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验楼周边和群众所在小区高层声环境分别进行了监测,督促其采取措施降低噪声。一是西北大学承诺将楼顶其余33台风机也更换为变频静音风机;二是西北大学制定了风机错时使用方案,承诺每晚22时至次日8时对产生噪音的实验楼风机进行关闭,防止夜间实验室设施产生噪音;三是加大风机检修维护力度,及时更换或修复旧部件,降低风机运行工作噪音,并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夜间风机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受理编号为00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蓝田县蓝桥镇蓝桥村田家脑有一家雍和盛酒业公司,这片用地之前有录音和证据政府已定性为违建项目,后来突然就成合法用地了,存在环境污染。诉求:拆除违建,还村民用地。蓝田县

2024年11月4日,蓝桥镇政府通过实地走访,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影像资料,查阅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经核查,该处存在有一雍和盛酒坊,类型为个体工商户。该酒坊所用地为蓝桥镇蓝桥河村二组一村民自建房屋,有《农村宅基地证》。土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有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该酒坊主要酿酒设备有电蒸馏釜2口,冷却器一台,浸泡池一个。该酒坊2024年全年未生产,目前处于停业状态,现场未见制酒痕迹。冷却环节使用的水为循环水,用于将高温酒精蒸汽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环境污染现象。

蓝桥镇政府将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日常巡查,对该酒坊后续的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环境污染问题。


5受理编号为00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甘河街道围棋寨村第八小组耕地里边以及道路上乱倾倒建筑垃圾。市民给街办、信访、12345都投诉过,没有结果。鄠邑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为鄠邑区甘河街办围棋寨村与运渠店村生产路交界处,属于运渠店村辖区,不属于围棋寨村八组,现场发现生产路两侧堆放有枯草残枝、瓜薯藤蔓等废弃生物质及少量生活垃圾,约7立方米,道路及耕地内无建筑垃圾。

经核查,群众反映在耕地上倾倒垃圾问题点位为运渠店村垃圾集中收纳点,位于村生产路上,与该投诉人耕地相邻,偶有塑料袋等垃圾因刮风吹入投诉人耕地内,引起多次投诉。区信访局和区12345投诉受理中心第一时间将反映问题向甘河街道办转派,甘河街道办均已到现场进行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甘河街道办已多次责成运渠店村委会组织机械、人员对群众耕地内散落垃圾进行清理。

2024年11月2日,运渠店村委会已组织机械对废弃生物质及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当日已完成清理工作,恢复地面原状。下一步,运渠店村委会对村内各垃圾清运点增配垃圾箱,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减少存量;强化耕地巡查力度,发现破坏耕地行为及时上报处置;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对乱倒生活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管理;强化信访矛盾摸排,开展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及时化解矛盾。

11月2日,经甘河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运渠店村党支部书记提醒谈话。


6受理编号为00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华城万象小区一期和二期之间的长延堡路与长延南巷路口处。有大量商贩餐饮油烟污染,污水横流。雁塔区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位于长延南巷、长延堡路交会处,该区域属于长丰园物业自管区,未设置夜市经营区域,均为流动商贩聚集形成,具有很强的机动性及昼伏夜出的特性,曾对该区域开展多次集中整治活动。

2024年11月2日,长延堡街道、雁塔区执法局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乡发展中心、城管执法中队、长丰园社区,对长延南巷、长延堡路周边进行再次核查,发现商贩油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油烟污染行为,路面油渍较多,存在占道经营现象;部分商贩将涮洗用水,泼洒在路面上。

11月2日,城管执法中队组织执法人员已对长延南巷、长延堡路流动摊贩进行清理整治,劝离了经营商贩,安排人员加强该区域巡查检查工作。长延堡街道办包村科室及物业对华城万象一期二期周边发现的路面油渍进行清理和深度冲洗保洁作业,确保路见本色。长延堡街道、区城管局将持续加大管控力度,定期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活动,延长重点路段的执法管控时间,强化该区域流动商贩劝离及取缔工作。及时督促沿街门店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加大清扫力度,切实保持区域良好环境。


7受理编号为00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华东万和城项目,负三层变压器室24小时产生噪声和震动,2021年至今多次投诉无果。新城区

11月2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万和城内变压器位于商场负三层,现场正在运行,由陕西华东金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负责运维,据该商场物业办负责人介绍,变压器房配套的冷站现在正在检修维护,于11月4日至2025年4月停止运行。

2021年9月至10月间,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前后两次接到该商场负三层噪声投诉。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该商场四次对负三层配电室和负四层南冷站进行降噪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均告知投诉人。2022年全年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未收到该商场的噪声投诉。2023年7月至今,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又多次接到该商场噪声投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与新城区信访局就万和城噪声扰民问题先后三次召开现场协调会,但投诉人与物业公司无法达成共识。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告知投诉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主张诉求。

2024年11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该商场前期降噪整改均已落实到位。已建议该商场物业办在变压器房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加强维护保养,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监测站对万和城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8受理编号为00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碑林区朱雀大街北段33号西安公馆1号楼底商永宁康复医疗中心空调外机噪音扰民。碑林区

经核查,西安公馆地上1-4层为商业综合体,4层以上为住宅楼。西安永宁康复医疗中心8台中央空调外机位于西安公馆3号楼商业综合体的4楼顶屋面。2018年12月,该中心对空调外机通过加装隔音罩的方式进行降噪处理。2024年11月3日,区城管局现场检查时,工作人员与该中心协商停用空调外机,并进行挪移。

2024年11月4日,该中心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该中心已彻底断电停用空调外机,准备将空调主机及相关设备进行拆除。


9受理编号为00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上林街道茨根村三队1.生活污水排向耕地;2.村里没有自来水,反映多年未解决;3.村民家中依旧是旱厕。西咸新区

经核查,该村三队除东侧一户因入住较晚,污水未进行统一收集,导致该户生活污水排至南侧耕地外,其他村民生活污水均通过门前沟渠收集后排入地埋罐中并定期清运。该村三队已经全部接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因没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无害化厕所建设要求,上林街道茨根村暂未开展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

2024年11月2日,西咸新区上林街办组织施工人员制定生活污水收集整改方案,对该户门前生活污水沟渠进行埋管改造,改造后将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在该户西侧地埋罐中,定期进行拉运清理。改造工作已于11月6日完成。


10受理编号为01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浐灞国际港世博大道6998号万科澜岸小区6号楼1单元3303房屋结构低频振动多次反映无果。灞桥区

经核查,2023年3月浐灞生态区将万科澜岸小区内社会性事务移交灞桥区后,未接到群众反映该小区“房屋结构低频振动”的问题。2024年11月3日,工作人员赴该小区现场勘查,6号楼1单元3303室为该楼栋顶层,安装了电梯设备间,判断房屋结构低频振动问题是电梯设备间机械设备工作导致。该电梯设备无质量问题,维护管理工作已到位,噪声排放测量结果符合《电梯技术条件》标准,且设计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备案。2024年11月6日,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相关规定,灞桥区进行了调解,并告知投诉人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下一步,灞桥区将严格按照电梯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该电梯使用单位加强日常检查,电梯维保单位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始终保持电梯运行噪音符合《电梯技术条件》标准。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西安市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29—86105065,邮政信箱:西安市A26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