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现代服务业发展类
1.省内重点服务业集聚区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创意经济等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项目。
3.工业设计集成创新、检验检测等服务载体建设,定制化生产、柔性制造、共享制造、供应链优化创新等产业链服务项目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服务业标准化项目。
(二)物流基础设施类
1.与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建设有效衔接的物流集聚区项目。
2.衔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处于冷链流通节点上的重要冷链设施,重点支持应用新型制冷源和制冷设备的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3.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提升应急物流设施设备的现代化水平的项目。与制造业及农资紧密配套、有效衔接的仓储配送等产业融合类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符合陕西省“十四五”服务业、物流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特征明显,对物流等服务业带动作用强。
2.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规划、土地(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施工等建设手续。购买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应提供5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符合环保要求,项目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已基本落实。
3.应为在建项目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4.项目投资主体(即申报企业)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5.项目投资主体资信条件较好,在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6.现代服务业发展类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物流基础设施类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50%,研发人员开支不超过30%(验收时,需提供可验证票据)。其中服务业转型项目和物流产业融合信息化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50%。
7.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采用直接补助形式,对通过审核、评估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通过直接补助形式予以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
四、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范本”(附件1)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服务平台类或物流基础设施类,并附相关附件,主要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文件;用地预审、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建设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企业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2022年上半年会计报表;项目投资额完成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等);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要求
资金申请由项目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送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登陆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czyxmk.sf.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文件项目名称、代码及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项目名称,应与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名称和代码一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8份)和电子版报送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附件1 2023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服务业)申请报告.docx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
2022年10月7日
(联系人:田雨辰 联系方式:38020550)
陕公网安备 61110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