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箴中的典故

今天我们参观内乡县衙、直隶总督署等古代官衙时,常能看到一块大石头上,十分醒目地镌刻着这样十六个大字:“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就是《戒石铭》。这是在告诫官员们永远敬畏百姓,永远不要忘记清清白白做官,老老实实做人。

宋太祖赵匡胤曾将《戒石铭》颁行天下,但这十六个字出自五代十国时期后蜀皇帝孟昶,他在执政初期撰写了《颁令箴》,全文是这样的:“朕念赤子,旰食宵衣。托之令长,抚养安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毋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朕之爵赏,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

在这篇96字的诏令中,有四个值得一提的点,也是四个古圣先贤的德政典故,其中大有深意,体现了古人对廉洁文化的理解。这四个典故集中在“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这四句中。

所谓“三异”指的是因官员施行德政而在自己的管辖区域内出现三种自然奇迹,即“虫不犯境,化及鸟兽,竖子有仁心。”它出自《后汉书·。鲁恭传》。东汉建初年间(76年-84年),鲁恭任中牟令,他“专以德化为理,不任刑罚”。有个亭长借了别人的耕牛不肯还,牛的主人向鲁恭告状,鲁恭再三劝说亭长还牛,亭长就是不还。鲁恭检讨自己,认为在自己的治理下,教化还是不能普遍施行,打算辞官而去。僚属闻此,哭着请他留下来,亭长也开始感到惭愧,将牛还给原主。

有一年,郡里发生蝗灾,各县都被波及,只有中牟县没被波及,上级不相信中牟竟能无事,派了一个叫肥亲的人去视察。鲁恭陪着肥亲视察,走累了在一棵桑树下休息。有一只鸟飞到树旁,肥亲问树旁的一个小孩儿,为什么不把鸟捉回家去,小孩说这只鸟怀了小宝宝,不能加害。肥亲听到小孩子的话后,对鲁恭深感敬意,对他的治理成绩再也没有怀疑。

所谓“七丝”是指古琴的七根弦,借喻“考治乱于律均兮。”律均为古乐的十二律与五韵。律指法则、规章;均指平、匀,引申为调和。为政既能坚持律法和原则,又能兼顾民情人心,则必然像一首美妙乐曲那样和谐动听。

驱鸡的典故出自汉代荀悦的《申鉴·。政体》:“孺子驱鸡者,急则惊,缓则滞……迫则飞,疏则放,志闲则比之,流缓而不安则食之。不驱之驱,驱之至者也。志安则循路而入门。”天晚了,小孩往家里赶鸡,他追急了,鸡就惊恐地乱飞乱叫;他缓下来后,鸡又往往停在原地东张西望。当他迫近鸡时,鸡则拍打着翅膀飞起来;而远远地躲开时,鸡又自行其是了。作者认为赶鸡当中很有学问,不管不顾地硬赶或是撒手放任都不是好办法,而应当因势利导,让鸡心平气和自觉自愿地走在回窝的路上。这样又省劲,效果还好。

留犊的典故出自《晋书·羊祜传》,说的是羊祜的侄子羊篇出任青州刺史时,携一私牛赴任,后来此牛在官舍中产下一犊,羊篇迁官调离此地时,以为牛犊系在官舍所生,应该属于青州,因此不顾牛犊恋母哞叫,把它留置州中。巧的是历史上还有“时苗留犊”的典故,说的是三国时期时苗在寿春令上将刚出生的小牛犊留在当地的故事。这两个故事说的都是居官清廉,不属于我的一分一毫也不留恋更不妄取。

孟昶的《颁令箴》内涵丰富,但孟昶本人却未能做到爱惜民力。宋太祖平蜀后,择其中的“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个字,命令各级衙门刻石为戒。从此这个《戒石铭》就逐渐流传开来,影响深远。这十六个字简单好懂,但要真切做到却不容易,需要持久的努力。(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