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湖南省益阳市等地纪委监委均通报了多起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通报显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应以此为鉴,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转变思路,持续改进作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一般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包括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改善、政务服务意识、规范监管执法等多个方面。根据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已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在全球排名比去年提升15位,跃居全球第31位。当前,国内经济受疫情影响尚未完全恢复,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在此背景下,谁能下好改善营商环境“先手棋”,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谁就可能率先找到复工复产达产、加速经济复苏的突围之道,甚至实现“弯道超车”。
俗话说,栽下梧桐树,引得金凤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方面持续探索,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下了快进键。为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落细,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以改进作风为重要抓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职。今年以来,上海市金山区纪委监委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的128个问题中提炼共性问题30条,有针对性地走访职能部门15家,推动解决企业实际问题12件。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委切实转变职能,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全市在加快推进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作风问题,压紧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从查处情况看,作风问题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比较典型的有,由于缺乏深入调研导致制定的政策与企业诉求“两张皮”;还有的,行政审批程序确实是简化了,但效率却没有提升。在一些地方还存在,领导干部对企业家“敬而远之”,自以为戒掉了私心杂念,实则缺乏担当作为;对企业的帮扶爱“大”嫌“小”,对中小企业的重视还不够,忽视小微企业在改善民生、解决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等等。这些问题,既有作风不实导致的工作不实,也有认识不清导致的定位不明,归根到底是没有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领会“亲清”政商关系的要义。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软环境,也是硬实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要在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上下功夫,持续改进工作理念和方式,把为企业做好服务、解决难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与企业家的交往中,党员干部既要坚守住“清”的底线,也要发挥好“亲”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改进作风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积极护航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加快复苏,要通过约谈提醒、跟踪督办及严肃问责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问题,对发现的缺乏责任担当、服务意识等影响营商环境和作风效能的问题,坚决问责查处,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