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各投标人,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有关磋商响应文件:
1、请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并正确理解磋商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被拒绝受理。
2、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
3、请仔细核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实质性条款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且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请于规定时间内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足额、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出且到账,保证金缴纳凭证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5、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磋商响应文件,并正确标记。
提示:磋商响应文件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将有被否决的风险。
二、有关开标:
1、除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文件和资料外,请随身携带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备查文件原件。
2、请务必考虑天气情况、交通情况以及对开标地址的路线熟悉等情况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逾期到达,将被拒绝接收。
3、请到达文件递交地点后及时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处签字登记。
三、关于弃标的说明:
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请务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上述提示。如需帮助,请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非常高兴地为您服务。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3、预算金额:280000.00元
4、采购需求: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21 年4月 28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文件售价:免费。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获取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5-6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开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
地址:沣西新城天雄西路天福和园东侧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38021060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
联系人:周孟、李莹、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72/73-830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2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2.1 | 招标人: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 地址:沣西新城天雄西路天福和园东侧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38021060 |
2 | 2.2 |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 联系人:周孟、李莹、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72/73-830 |
3 | 3.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4 | 9.2 | 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
5 | 9.3 | 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
6 | 11.1 | 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磋商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研究服务费、材料费、成果性文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本次招标为总价招标,合同价款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予变更。磋商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的所有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
7 | 12.1 | 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为必备资格要求(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可不提供,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留存),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磋商处理。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相关声明或承诺需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其他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原件随身携带以备审查。 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磋商后的任何时间,磋商小组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8 | 14.4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与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确认到账后(联系电话029-88899970/72/73/75-846),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于磋商响应文件规定处。 |
9 | 15.1 | 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10 | 16.1 | 正本的份数:壹份; 副本的份数:贰份; 报价一览表:壹份; 电子版(U盘):贰份。(需在盘面上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编号) 电子版内容包括: (1)word版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1 | 17.2 | 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
12 | 18.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 | 21.1 |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
14 | 24.1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
15 | 2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1)定额收取: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2)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16 | 银行 账户 信息 | 1、保证金账户 户名: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开户行联行号:102791000023 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将保证金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名: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78620188000199459 请成交人按照要求服务费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
17 | 履约 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保证的金额:/ |
18 | 一致性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须知不一致的地方,以前附表为准。 |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名词解释
2.1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必须在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4联合体磋商
3.4.1如果在磋商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磋商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4.竞争性磋商服务(含产品)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4.1竞争性磋商服务(含产品)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技术支持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等要求。
4.2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5.1投标人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投标人的磋商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发现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公告的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7.2招标人如果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磋商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7.4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语言和磋商货币
8.1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未按要求报价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9.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的内容:
1)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组织实施计划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质量保证,人员配备和后期服务承诺等。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5)竞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9.2 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磋商方案,否则,其磋商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9.3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10.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意愿,详细说明磋商方案、承诺及价格。
10.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2.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文件处理。
13.证明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3.2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竞争性磋商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3.3响应内容的详细说明。
14.磋商保证金
14.1投标人在磋商时应向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1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单位(包括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
14.3磋商保证金可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14.4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
14.5磋商后经审查,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未附在磋商响应文件内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4.6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成交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壹份)
14.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投标人违约,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磋商的。
3) 投标人成交后放弃成交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成交代理服务费。
4)投标人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事先未通告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
6)投标人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4.8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15.磋商有效期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4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份数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签章的统一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旁边签字方有效。
16.4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分别胶装成册。
16.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6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报价一览表除在磋商响应文件内装订外,再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的报价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17.2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装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投标人的全称;
2)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请勿在_____(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
17.3如果投标人未对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人处。
18.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接收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8.3无论投标人成交与否,其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9.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9.1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20.磋商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与评标
21.磋商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磋商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招标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22.评审组织及评审原则
22.1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书。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4如果投标人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
22.5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
22.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22.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2.6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6.1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磋商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6.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2.6.3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或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
22.6.4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6.5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磋商处理:
1)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或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未提交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5)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有串通磋商、以他人名义磋商、行贿、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的;
7)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件的;
8)磋商总报价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招标预算的。
9)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22.7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22.7.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2.6.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2.7.2详细评审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评审方法进行。
2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并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3.评审过程的保密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4.评审方法
24.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推存3名成交候选人。
25.评审程序
按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六、成交、通知与签约
26.成交程序
26.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作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6.2招标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单位。
26.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6.4招标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评审后直接确定成交单位。
26.5成交单位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媒体上公告。
26.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7.成交通知
27.1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单位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成交合同的签订
28.1招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单位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其他
30.1磋商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初步评审---分别磋商---第二次报价---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以投标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分别磋商后,投标人现场填报的磋商响应总报价为第二次报价)
30.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预算(或最高单价总和限价)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磋商失败或进行第三次报价。当第三次报价若超出招标预算,且招标人又无力支付,磋商小组有权决定磋商失败。
30.3成交单位确定后,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地 点:
注:本合同只作为模板,仅提供参考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根据(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成交通知书、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补充文件;
2、相关服务建议书;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大写): (¥ );
合同总价即成交价,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应商提供产品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包括产品费、运杂费(含保险)、调换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附分项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合计金额:¥ 元; 大写: |
注:此表应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四、结算方式:
(1)结算单位:银行转账,由采购人以人民币负责结算。
(2)付款方式:
1、对公转账,每月支付(据实结算);
2、在采购人支付货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
五、交货地点和方式及交货期和质保期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每天早上7:30前送至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
2、服务期:1年
3、质量保证:
3.1、在质保期内,产品若出现包装损坏、质量变质等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
3.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证质量。质量按照国家最新相关标准执行。严禁添加剂、防腐剂和一些可能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元素的含量超标。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于产品质量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货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双方承诺
1、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2、采购人向供应商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七、内容及要求:
即交付的产品、服务内容、数量与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产品、服务内容相一致。
供货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及型号 | 原产地及 制造厂名 | 单价 | 数量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九、运输、交货要求:
1、供应商根据产品特性,自行选择运输及包装方式,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包括从生产厂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货物风险自采购人收到货物且书面验收合格后转移至采购人。
2、由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配合采购人到现场进行交货清点及发放。
3、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采购人误期赔偿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结束为止,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交货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应对交货过程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质保及维保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为市场最新或主流产品,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齐全,应全面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采购人须按磋商产品主流标准配置或以采购人的补充要求为准。所供产品工艺质量应严格按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使用产品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产品缺陷及安装质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5、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短少的产品,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1个日历日内负责修复,调换、重新制作或补齐。
6、在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提供产品负责(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7、对于未按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供应商或违约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采购人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
十四、验收:
由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验收和交货清点,费用自付。其内容包括确认产品的产地、规格和数量,对其产品各项指标、样式、颜色,以及质量是否达到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所有产品的配套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等进行逐项检查。
1、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
2)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磋商文件;
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4)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十五、保密
须严格保密,对工作中了解到的采购人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十六、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对所供产品具有或已取得合法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向采购人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
十七、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八、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
十九、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十、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十、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采供双方各执 ,监管部门备案 、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采购人: (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招标内容: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备注: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二、质量要求及其他:
1、大米
独立包装,每袋25公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4-2018粳米国标一等,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等);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
2、面粉
独立包装,每袋25公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5-1986特制一等,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
3、食用油
独立包装,每桶16升;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 1536-2004三级及以上标准,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
4、粗粮:江米、红豇豆、绿豆、麦片、黄豆、小米、黑米、麦仁。
5、调料:盐、鸡精、十三香、辣鲜露、老干妈、香辣酱、豆瓣酱、香醋、白醋蒸鱼豉油、花椒油、生抽、老抽、干锅油、火锅料。
6、易耗品:食品袋、垃圾袋(大、小)、胶皮手套、钢丝球、餐纸、煲鱼袋、打包盒、一次性筷子、抹布。
注:配送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油、粗粮、调料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7、运输车辆定时做好消杀防护,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章 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三、评审程序
按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3.1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3.1.1资格性审查:招标人将依据本章第 2.1.1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3.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3.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2.1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2.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3.4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
3.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3.4.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3.5综合评审
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由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按照《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6推荐成交候选人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并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四、磋商小组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五、成交
5.1磋商结果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5.2招标人根据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投标人,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 格 条 件
|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 ||||||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 ||||||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前三日内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 ||||||
7、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 ||||||
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审查时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信用记录可不提供,由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为准,原件备查。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磋商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应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按要求提交二次或多次报价,且每轮报价不超过招标预算 | |||||
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响应性审查 |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实质性条款全部响应,不能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服务期、交货期 |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交货期 | |||||
磋商有效期 |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 |
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分项 | 总分 | 评审原则与标准 | 最高分值 |
价格 | 30分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大米(单价)价格分为5分;小麦粉(单价)价格分为5分;菜籽油(单价)价格分为5分、粗粮(单价)价格分为5分;调料(单价)价格分为5分,易耗品(单价)价格分为5分满分合计30分。 3.单项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0分。 4.单项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最低报价/有效投标报价)×10的公式计算其得分,投标报价总得分=大米(单价)价格得分+小麦粉(单价)价格得分+菜籽油(单价)价格得分+粗粮(单价)价格得分+调料(单价)价格得分+易耗品(单价)价格得分。 5.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 30分 |
技术 方案 | 30分 | 1.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数量准确无漏项,产品规格重量、产品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等描述详细,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明确、直观、健康、安全。按磋商响应文件的优劣情况赋0-8分 2.产品的供货、配送、组织措施完善,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做出合理的配送计划及调配方案,能保质保量按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能保证食品的顺利、安全食用等赋0-10分 3.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食品危机管理应急方案赋0-6分。 4.有针对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和车辆;有食品配送服务应急方案。服务方案合理、详细、周到,具有科学性、可操作、实用性等赋0-6分。 | 30分 |
售后 承诺 | 20分 | 1. 针对突发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控制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其中召回制度完善。按其响应程度计14-20分。 2. 在交货期和质保期内,产品若出现包装损坏、质量变质等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赋7-14分。 3. 具有可靠的产品储藏、保鲜体系和储存场所,空间能够保证空气良好的流通性、适宜的储藏的温度等,要定期检查维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生产场所照片、巡查记录等),根据响应程度按差别计0-7分。 | 20分 |
业绩 | 15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响应文件中需附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高得15分。 | 15分 |
商务 响应 | 5分 | 响应文件中对付款、交货、验收等合同主要条款要求全面响应, 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5分,无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说明的不得分。 | 5分 |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
(正本或副本)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磋商报价表
三、磋商方案说明书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五、投标人拒绝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其他资料
一、磋商响应函
致: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
根据贵方“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项目的磋商邀请( 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一式 份、报价一览表 份、电子版 份。并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1)磋商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2)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天),本磋商响应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磋商报价表
2.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大米 | 面粉 | 食用油 | 粗粮 | 调料 | 易耗品 | 交货期 | 服务期 | 保证金 (是否已交) | 备注 |
备注:1、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且均为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因调料和易耗品种类较多,此两项报价均报综合平均单价。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单独提交。严格按照表格格式报价。
2.2磋商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 目 | 报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三、磋商方案说明书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据第五章评审方法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相关内容编写,格式自拟,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要求内容,在磋商方案说明书中必须逐项对应编制。
附表1:
服务内容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 的应答 | 响应/偏离 | 备注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必须将磋商文件中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标准要求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附表2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一)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 年限 | 备注 |
注:1.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
1.本表只填写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拒绝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
被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
( 投标人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 )成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HXGJXM2021-157)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职务: | 职务: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时无需提供,但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其它资料
1、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实力的文件。
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特别提示
各投标人,在此我们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有关磋商响应文件:
1、请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并正确理解磋商文件中各项具体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被拒绝受理。
2、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须胶装成册。
3、请仔细核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已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实质性条款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且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4、请于规定时间内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足额、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出且到账,保证金缴纳凭证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5、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磋商响应文件,并正确标记。
提示:磋商响应文件若不满足以上条件将有被否决的风险。
二、有关开标:
1、除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文件和资料外,请随身携带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备查文件原件。
2、请务必考虑天气情况、交通情况以及对开标地址的路线熟悉等情况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逾期到达,将被拒绝接收。
3、请到达文件递交地点后及时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处签字登记。
三、关于弃标的说明:
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请务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上述提示。如需帮助,请与我们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们将非常高兴地为您服务。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
2、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3、预算金额:280000.00元
4、采购需求: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2021 年4月 28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文件售价:免费。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获取文件。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5-6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开标室二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
地址:沣西新城天雄西路天福和园东侧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38021060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
联系人:周孟、李莹、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72/73-830
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22 日
投标人须知
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2.1 | 招标人: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 地址:沣西新城天雄西路天福和园东侧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38021060 |
2 | 2.2 |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 8 号数字大厦 11 楼 联系人:周孟、李莹、张艳萍 电话:029-88899970/72/73-830 |
3 | 3.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4 | 9.2 | 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 |
5 | 9.3 | 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
6 | 11.1 | 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全部磋商内容最终价格的体现,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费、研究服务费、材料费、成果性文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本次招标为总价招标,合同价款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予变更。磋商报价表中标明本次服务的所有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
7 | 12.1 | 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为必备资格要求(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可不提供,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留存),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磋商处理。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相关声明或承诺需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其他所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原件随身携带以备审查。 未注明要求原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在磋商后的任何时间,磋商小组都有权随时要求审查原件,如果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
8 | 14.4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与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确认到账后(联系电话029-88899970/72/73/75-846),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粘贴于磋商响应文件规定处。 |
9 | 15.1 | 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10 | 16.1 | 正本的份数:壹份; 副本的份数:贰份; 报价一览表:壹份; 电子版(U盘):贰份。(需在盘面上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编号) 电子版内容包括: (1)word版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1 | 17.2 | 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
12 | 18.1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3 | 21.1 |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1楼 |
14 | 24.1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
15 | 2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1)定额收取: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2)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16 | 银行 账户 信息 | 1、保证金账户 户名: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开户行联行号:102791000023 请各投标人按照要求将保证金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名: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78620188000199459 请成交人按照要求服务费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
17 | 履约 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 / |
18 | 一致性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须知不一致的地方,以前附表为准。 |
1.资金来源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所签合同使用财政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1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必须在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4联合体磋商
3.4.1如果在磋商文件中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则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磋商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4.竞争性磋商服务(含产品)的合格性和合法性
4.1竞争性磋商服务(含产品)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技术支持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等要求。
4.2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5.1投标人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不利于投标人的磋商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发现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7.1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公告的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7.2招标人如果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3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均应在磋商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况必要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7.4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磋商语言和磋商货币
8.1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8.2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未按要求报价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9.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的内容:
1)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说明书,内容至少应包括组织实施计划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质量保证,人员配备和后期服务承诺等。
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4)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5)竞争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9.2 如果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磋商方案,否则,其磋商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
9.3本次磋商的最小单元为“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资质情况和经营范围对本次项目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对本次项目中的品目进行不完全磋商,任何不完全的响应将会被拒绝。
10.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明确表达磋商意愿,详细说明磋商方案、承诺及价格。
10.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条的内容及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其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磋商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2.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果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合格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文件处理。
13.证明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文件。缺少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3.2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竞争性磋商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3.3响应内容的详细说明。
14.磋商保证金
14.1投标人在磋商时应向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1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单位(包括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
14.3磋商保证金可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形式。
14.4磋商保证金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缴纳金额及方式办理。
14.5磋商后经审查,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未附在磋商响应文件内的磋商将按无效磋商处理。
14.6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时,成交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壹份)
14.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视为投标人违约,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伪造、套改、虚假资料参加磋商的。
3) 投标人成交后放弃成交或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能按规定交纳成交代理服务费。
4)投标人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事先未通告无故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
6)投标人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和投诉,捏造事实,查无实据,造成恶劣影响,导致采购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14.8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15.磋商有效期
15.1磋商响应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也不被没收。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第14条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开标一览表份数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文件中签章的统一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旁边签字方有效。
16.4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分别胶装成册。
16.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6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电子版须和正本保持一致。若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报价一览表除在磋商响应文件内装订外,再制作一份单独放在一个信封中。封线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单独递交(该单独密封报价一览表的报价必须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若不一致,则按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为准。
17.2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装在封袋中(封袋不得有破损),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编号等标识。
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投标人的全称;
2) 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请勿在_____(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
17.3如果投标人未对磋商响应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投标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接收人处。
18.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接收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递交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18.3无论投标人成交与否,其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9.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9.1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20.磋商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1.磋商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磋商时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招标代理机构将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
22.评审组织及评审原则
22.1磋商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须持有法人授权书。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独立进行评审工作。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是评审的依据。在评审中,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
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4如果投标人在澄清规定期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由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审。
22.5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
22.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22.5.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2.6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含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6.1磋商小组将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磋商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6.2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与磋商响应文件正本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按上述修正的顺序和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2.6.3对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或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
22.6.4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2.6.5条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应该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磋商小组决定磋商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6.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构成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磋商处理:
1)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构成有重大缺项或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未提交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无效的,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5)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有串通磋商、以他人名义磋商、行贿、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的;
7)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件的;
8)磋商总报价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布的招标预算的。
9)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22.7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22.7.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2.6.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22.7.2详细评审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评审方法进行。
2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审,并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标明排列顺序。
23.评审过程的保密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有关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24.评审方法
24.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高低顺序推存3名成交候选人。
25.评审程序
按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的工作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26.成交程序
26.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作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26.2招标人根据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单位。
26.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也可以重新组织竞争性磋商。
26.4招标人也可以授权磋商小组评审后直接确定成交单位。
26.5成交单位确定之后,成交结果将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媒体上公告。
26.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27.成交通知
27.1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成交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单位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成交合同的签订
28.1招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单位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约定,与成交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单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评审中形成的澄清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招标代理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0.其他
30.1磋商步骤为:第一次报价---初步评审---分别磋商---第二次报价---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以投标人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分别磋商后,投标人现场填报的磋商响应总报价为第二次报价)
30.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预算(或最高单价总和限价)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磋商失败或进行第三次报价。当第三次报价若超出招标预算,且招标人又无力支付,磋商小组有权决定磋商失败。
30.3成交单位确定后,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 订 时 间:
签 订 地 点:
注:本合同只作为模板,仅提供参考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根据(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成交通知书、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补充文件;
2、相关服务建议书;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大写): (¥ );
合同总价即成交价,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供应商提供产品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包括产品费、运杂费(含保险)、调换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
附分项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合计 (元) |
合计金额:¥ 元; 大写: |
注:此表应与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四、结算方式:
(1)结算单位:银行转账,由采购人以人民币负责结算。
(2)付款方式:
1、对公转账,每月支付(据实结算);
2、在采购人支付货款前,供应商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附详细清单)。
五、交货地点和方式及交货期和质保期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每天早上7:30前送至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
2、服务期:1年
3、质量保证:
3.1、在质保期内,产品若出现包装损坏、质量变质等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
3.2、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证质量。质量按照国家最新相关标准执行。严禁添加剂、防腐剂和一些可能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元素的含量超标。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由于产品质量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货商承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六、双方承诺
1、供应商向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
2、采购人向供应商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款项。
七、内容及要求:
即交付的产品、服务内容、数量与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等所指明的,或者与本合同所指明的产品、服务内容相一致。
供货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
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九、运输、交货要求:
1、供应商根据产品特性,自行选择运输及包装方式,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包括从生产厂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需的装卸、运输(含保险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货物风险自采购人收到货物且书面验收合格后转移至采购人。
2、由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配合采购人到现场进行交货清点及发放。
3、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供应商责任而造成延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采购人误期赔偿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结束为止,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交货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应对交货过程的安全负责,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质保及维保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为市场最新或主流产品,进货渠道正常,配置合理齐全,应全面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内容,采购人须按磋商产品主流标准配置或以采购人的补充要求为准。所供产品工艺质量应严格按国家最新发布的规范标准执行,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使用产品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产品缺陷及安装质量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3、服务方式:现场服务。
5、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短少的产品,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1个日历日内负责修复,调换、重新制作或补齐。
6、在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提供产品负责(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7、对于未按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供应商或违约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加采购人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
十四、验收:
由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验收和交货清点,费用自付。其内容包括确认产品的产地、规格和数量,对其产品各项指标、样式、颜色,以及质量是否达到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所有产品的配套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等进行逐项检查。
1、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验收依据:
1)合同文本;
2)磋商响应文件及澄清函、磋商文件;
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4)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十五、保密
须严格保密,对工作中了解到的采购人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十六、知识产权
供应商应对所供产品具有或已取得合法知识产权,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供应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影响到采购人的正常使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应无条件向采购人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
十七、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双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八、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五级以上地震、大风、大雨、大雪。
十九、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供应商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十、其他(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二十、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合同正本 份,副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采供双方各执 ,监管部门备案 、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采购人: (盖章) 供应商: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四章
一、招标内容: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备注: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
二、质量要求及其他:
1、大米
独立包装,每袋25公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4-2018粳米国标一等,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等);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
2、面粉
独立包装,每袋25公斤;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 1355-1986特制一等,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便于运输、储存,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
3、食用油
独立包装,每桶16升;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 1536-2004三级及以上标准,提供生产厂家确认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官网截图等);外包装上必须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储存条件,生产厂家,产地等。
4、粗粮:江米、红豇豆、绿豆、麦片、黄豆、小米、黑米、麦仁。
5、调料:盐、鸡精、十三香、辣鲜露、老干妈、香辣酱、豆瓣酱、香醋、白醋蒸鱼豉油、花椒油、生抽、老抽、干锅油、火锅料。
6、易耗品:食品袋、垃圾袋(大、小)、胶皮手套、钢丝球、餐纸、煲鱼袋、打包盒、一次性筷子、抹布。
注:配送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油、粗粮、调料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7、运输车辆定时做好消杀防护,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章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和相应的权重分值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按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分别磋商、二次报价、比较与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在上一步评审中被认定为无效磋商者,不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3.1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3.1.1资格性审查:招标人将依据本章第 2.1.1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3.1.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在资格性审查阶段,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时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3.2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3.2.1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3.2.2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3.4磋商过程中的实质性变动
3.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在最终报价之前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3.4.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3.5综合评审
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由磋商小组各成员依据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按照《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6推荐成交候选人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5.1磋商结果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5.2招标人根据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投标人,以复函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1:初步审查要素表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 格 条 件 |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2、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 ||||||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 ||||||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前三日内查询相关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 ||||||
7、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 ||||||
注:以上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文件处理。资格审查时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信用记录可不提供,由代理机构查询并留存)为准,原件备查。 | ||||||
2.1.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有效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磋商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 ||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应符合“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按要求提交二次或多次报价,且每轮报价不超过招标预算 | |||||
完整性审查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响应性审查 | 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实质性条款全部响应,不能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服务期、交货期 |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交货期 | |||||
磋商有效期 | 应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 |
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
评分项 | 总分 | 评审原则与标准 | 最高分值 |
价格 | 30分 |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对符合政策性扣减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评审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大米(单价)价格分为5分;小麦粉(单价)价格分为5分;菜籽油(单价)价格分为5分、粗粮(单价)价格分为5分;调料(单价)价格分为5分,易耗品(单价)价格分为5分满分合计30分。 3.单项有效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10分。 4.单项投标报价得分=(有效最低报价/有效投标报价)×10的公式计算其得分,投标报价总得分=大米(单价)价格得分+小麦粉(单价)价格得分+菜籽油(单价)价格得分+粗粮(单价)价格得分+调料(单价)价格得分+易耗品(单价)价格得分。 5.投标报价不完整的,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本项得0分。 | 30分 |
技术 方案 | 30分 | 1.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数量准确无漏项,产品规格重量、产品技术指标、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等描述详细,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明确、直观、健康、安全。按磋商响应文件的优劣情况赋0-8分 2.产品的供货、配送、组织措施完善,并针对本项目特点做出合理的配送计划及调配方案,能保质保量按采购人要求随时供货,能保证食品的顺利、安全食用等赋0-10分 3.针对本项目特点提出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食品危机管理应急方案赋0-6分。 4.有针对本项目的配送人员和车辆;有食品配送服务应急方案。服务方案合理、详细、周到,具有科学性、可操作、实用性等赋0-6分。 | 30分 |
售后 承诺 | 20分 | 1. 针对突发状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控制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其中召回制度完善。按其响应程度计14-20分。 2. 在交货期和质保期内,产品若出现包装损坏、质量变质等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赋7-14分。 3. 具有可靠的产品储藏、保鲜体系和储存场所,空间能够保证空气良好的流通性、适宜的储藏的温度等,要定期检查维护,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生产场所照片、巡查记录等),根据响应程度按差别计0-7分。 | 20分 |
业绩 | 15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响应文件中需附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高得15分。 | 15分 |
商务 响应 | 5分 | 响应文件中对付款、交货、验收等合同主要条款要求全面响应, 根据其响应程度得0-5分,无合同主要条款响应说明的不得分。 | 5分 |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HXGJXM2021-157
)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
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函
二、磋商报价表
三、磋商方案说明书
四、商务响应说明书
五、投标人拒绝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七、其他资料
响应函
致: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
根据贵方“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项目的磋商邀请( 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一式 份、报价一览表 份、电子版 份。并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1)磋商总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2)如果成交,我们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在磋商有效期内(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天),本磋商响应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我们同意,如果成交,向华夏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大米 | 面粉 | 食用油 | 粗粮 | 调料 | 易耗品 | 交货期 | 服务期 | 保证金 (是否已交) | 备注 |
备注:1、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且均为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因调料和易耗品种类较多,此两项报价均报综合平均单价。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单独提交。严格按照表格格式报价。
2.2磋商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 目 | 报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2.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据第五章评审方法附件2“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相关内容编写,格式自拟,评标因素及权重分值表要求内容,在磋商方案说明书中必须逐项对应编制。
附表1:
服务内容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磋商响应文件 的应答 | 响应/偏离 | 备注 |
...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必须将磋商文件中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标准要求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附表2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 年限 | 备注 |
注:1.投标人可适当调整该表格式,但不得减少信息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说明:
1.本表只填写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罚。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招标投标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或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 (盖章)
被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年 月 日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
( 投标人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 )成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西咸新区公安局沣西新城分局食堂米面粮油及调料等易耗品采购(HXGJXM2021-157)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
职务: | 职务: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时无需提供,但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1、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实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