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沣西新城储备土地(XXFX-XX03-09地块)地表清理及渣土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GC-2024-000045-4
项目名称:沣西新城储备土地(XXFX-XX03-09地块)地表清理及渣土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2,82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沣西新城储备土地(XXFX-XX03-09地块)地表清理及渣土清运):
合同包预算金额:732,82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32,82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实施地表清理及渣土清运,包括杂树清理、垃圾清运,期间做好治污减霾工作,项目位于沣西新城信息片区翱翔二路以南、咸户路以西、沣西大道以北,面积约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2,824.00 | 732,82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沣西新城储备土地(XXFX-XX03-09地块)地表清理及渣土清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沣西新城储备土地(XXFX-XX03-09地块)地表清理及渣土清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②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和无不良记录承诺;④供应商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⑤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直接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请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磋商。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4、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网上投标确认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咸新区)(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选择本项目选择“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确认。
7、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选择本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交易文件下载”即可下载该项目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限内(即发售时间内)登录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直接下载采购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8、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港大厦一层 101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最右12号窗口,电话:029-86510073转80211。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xwzx/002002/20210721/d7421699-e891-4f40-b441-dccc415e05b3.html)下载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技术咨询电话:029-33585729。
11、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陕西咸财金发〔2023〕119号)》,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委会8号楼401室
联系方式:029-380207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诚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9号西安绿地中心A座11604室
联系方式:029-87550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
电话:029-87550623
陕西中诚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