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沣西新城中小学减负十项措施》 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沣西新城中小学减负十项措施》

的通知

关于《沣西新城中小学减负十项措施》 政策解读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党委、管委会各部门,集团公司,各支撑机构:

《沣西新城中小学减负十项措施》已经新城党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日


沣西新城中小学减负十项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措施。

1. 严格控制文件和会议数量。除教育部门外,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印发针对中小学校的文件或召开针对中小学校的会议。教育部门要严格控制针对中小学校的会议规模和频次,坚持开套会、短会,原则上每年召开校(园)长会议不超过6次。

2. 严格控制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考察检查。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入校考察、观摩、检查排查等活动。确需开展的,应于年初向教育部门报送检查计划,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未经教育部门同意的不得实施。

3. 合理安排各类创先评优活动。未涉及中小学校的城市创先评优任务不得要求学校开展;涉及中小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依程序统筹安排,不得强令中小学教师参与。未经教育部门同意的不得实施。

4. 严格规范各类教育宣传活动进校园。各单位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应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不得重复开展。严禁强制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宣传进校园活动。

5. 杜绝强行摊派无关事务。各单位开展的各类面向学校的社会性评比评选、问卷调查、点赞投票、答题测评、打卡签到等活动,须提前报教育部门审核,由教育部门统筹开展。

6. 规范各类教育调研活动。各单位开展的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须提前报教育部门审核,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调研一般不得提前踩点,不得要求与调研无关的师生陪同,不得要求提供与调研主题无关的材料。

7. 严禁占用学校资源开展无关活动。未经新城党委和管委会批准,不得占用学校操场、教室、礼堂等场地设施举办各类捐赠颁奖、文艺演出、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8. 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除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其他单位和机构组织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原则上不得安排学校和教师参加。中小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机构举办的收费培训项目。

9. 规范精简各类材料填报。教育部门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材料填报工作,精简填报内容和次数,不得要求重复填报或多头报送。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得要求中小学校报送数据材料,在工作中确有需要的相关数据材料应从教育部门获取。

10. 严格规范网络工作群管理。教育部门要精减面向中小学校的QQ群、微信群等网络工作群。要求校(园)长加入的工作群不超过1个。严禁滥发通知消息、随意安排工作任务。临时工作群要在任务完成后立即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