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夯实环评编制单位职责,有效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保障环评文件质量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质量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生命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能否如实反映情况,提出的对策是否正确,关系到生态环境的保护水平。

针对近期在环评审批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环评编制单位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环评文件前后不一致、环保措施不合理等问题,环评编制单位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规范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做好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升技术水平;二是要遵守明码标价规定,主动向建设单位告知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和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三是要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控制度,形成可追溯的编制工作完整档案,对有关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如实向建设单位反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四是编制主持人应组织现场踏勘,全过程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并加强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做好环评文件内容落实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建设项目的环评分类及等级,在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是建议参考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选用信用良好、技术能力强的环评价编制单位,并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要求二是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全面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三是严格落实环评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做好“三同时”工作,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请慎重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数量少且变动频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数量明显异常的单位及人员。

三、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管理

后期我局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比例,对查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集中通报,并建立沣西新城环评文件质量排名;对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虚假,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不合理的,不予批准或要求重新审查,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同时加大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违法行为,促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提高。

我局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主动公开咨询电话,方便咨询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

咨询电话:029-38020521

地址:沣西新城总部经济园9号楼703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