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其他生活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辖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
2.负责城市主干道、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建成区范围环卫设施建设,城市公厕及城市家具等环卫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营维护工作。
3.进一步加强在建项目差异化管理。全面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八方面加严管控40条措施”落实,负责房建(基坑出土阶段除外)、市政项目施工以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4.开展两类企业扬尘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两类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5.推进商混运输车清洁替代工作,优化两类企业运输结构。
6.负责新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再生水利用及污泥处置的相关工作。
7.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负责取水事项的审批、监督检查、验收核查和管护监管工作。
8.加强对城市公园广场的巡查管理工作。
9.负责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
10.做好城市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维护养护、运行管理工作。
11.新城党委、管委会明确的其他涉生态环保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