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现将“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
电话:029-3802052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5号楼731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西咸新区第四水厂工程(一期) | 咸户路以西、108国道以南 | 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3.8.21 |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