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

电话:029-3802052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9号楼703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大王街办西宝路口十字东南角

陕西志勤塑业有限公司大王分公司

西安云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总占地面积为1400m2,租赁现有厂房生产汽车零部件、空调壳和其他设备零件等塑料制品,厂房内主要放置6台注塑机、2台上料机,分为生产区、原料区和成品区。

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每台注塑机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由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应达到排放标准。

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