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华星锦业集团西北总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
电话:029-3802052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9号楼70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华星锦业集团西北总部中心 | 沣西新城钓台街办 | 陕西华星锦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陕西富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0456.91m2,建筑地上面积13580.52m2,地下建筑面积1371.45m2,建筑用途主要是奔驰汽车销售、展示、维修、停车及配套办公和服务。 | 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喷烤漆废气由滤棉预处理后,经过干式过滤除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最终由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的相关限值要求。 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废机油、废变速箱油、废防冻液、废机滤、废电瓶(铅酸蓄电池)、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抹布、喷枪清洗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