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期: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3802129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9号楼713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实验室项目 | 沣西新城 钓台街道 | 设置药物分析实验室、仪器分析实验室、制药工程虚拟仿真实验室、人体解剖学实验室等,主要承担药物制剂、中药学、药学、制药工程等本科专业实验教学。 | 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管理实验药品,实验室配备通风橱、万向排风罩等通风设施,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实验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收集处理。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废试剂、实验前两次清洗废水、中和池沉淀物、其他沾染性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实训中废弃的不合格半成品、成品及废弃动物器官、组织、标本等属于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要求严格管理。 |
陕公网安备 61110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