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中间体及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医药中间体及oled发光材料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

电话:029-3802129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5号楼732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医药中间体及oled发光材料研发

项目

沣西新城秀雅路995号

陕西宇鼎卓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西安京九环保科技公司

建设实验研发及质检区、办公区等,购置旋转蒸发仪、三口烧瓶、短程分子蒸馏仪等设备,进行医药中间体及oled发光材料的工艺技术研发。

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通过引风装置排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吸附后最终由排气筒排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进行处置。实验废液、器皿首次清洗废水、废活性炭、不合格目标产物、废活性炭、废试剂瓶、废硅胶、沾染有机溶剂的废弃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