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TEM纳米支持膜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新型TEM纳米支持膜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沣西)工作部

电话:029-38021291

通讯地址:秦皇大道与尚业路交界东北50米总部经济园5号楼732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新型TEM纳米支持膜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沣西新城安科广场

陕西达济科仪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康得新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购置纳米厚度碳支持膜制备系统、碳膜仪等用于普通碳支持膜、微栅支持膜、超薄支持膜等的研发,同时制备多孔金属载网为碳支持膜载体。

项目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甲苯、甲醇、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限值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应规范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