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生产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西咸新区康利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式鸡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2026CSP0442显示:西咸新区康利园食品有限公司2026年04月09日生产的老式鸡蛋糕,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之规定给予处罚。
经集体研究讨论,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5元,没收2026年04月09日生产的“老式鸡蛋糕”留样2盒;
2.处以罚款20000元。
罚没款合计20025元。
(三)原因排查
经营户排查原因可能是流通环节储存控制不严造成的。
(四)整改情况
1.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
3.培训员工做好食品生产各项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杜绝不合格产品。
我局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整改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6年10月14日
陕公网安备 61110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