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辖区经营单位沣西新城宜润华鲜生鲜食品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2026CSP0119 )所示:当事人(沣西新城宜润华鲜生鲜食品超市)经营的火锅年糕(标示生产日期:2026年01月22日,规格型号:400克/袋,商标:图形)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QB/T 8006-2024、GB7099-201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6月17日报经批准立案调查。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272元;2.罚款2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系由西安尚益优食品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在经营环节未查明原因。
本局要求立即停止采购销售不合格的火锅年糕并召回不合格产品,现已整改完毕。
本局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整改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到位。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6年8月25日
陕公网安备 611104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