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沣西新城安全监管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三期(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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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5-003403 |
发布日期 |
2025-06-09 17:29 |
来 源 |
安全监管部 |
| 内容概述 |
2025年6月5日,沣西应急管理部门对陕西集通线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管负责人石家强、西安康森建设工有限公司及其生产厂长王利群作出行政处罚。陕西集通线缆公司因未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被罚2万,石家强因未履行管理职责被罚0.5万;西安康森建设公司因未设安全警示标志被罚1万,王利群因未履行管理职责被罚1万。 |
发布时间:2025-06-09 17:29
来源:安全监管部
| 序号 | 被处罚人或单位 | 案由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金额(万) |
| 1 | 陕西集通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违法 | 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58条,裁量阶次B | 2025年6月5日 | (沣西)应急罚〔2025〕008号 | 2万 |
| 2 | 石家强(陕西集通线缆有限责任公司分管负责人)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 石家强作为该工程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58条,裁量阶次B | 2025年6月5日 | (沣西)应急罚〔2025〕009号 | 0.5万 |
| 3 | 西安康森建设工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 西安康森建设工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在门式起重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九条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37条裁量阶次A | 2025年6月5日 | (沣西)应急罚〔2025〕007号 | 1万 |
| 4 | 王利群(西安康森建设工有限公司生产厂长)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违法 | 王利群作为生产厂长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六条,《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2条裁量阶次A | 2025年6月5日 | (沣西)应急罚〔2025〕010号 | 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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