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案由 | 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公示有效期 | 处罚金额(元)或类别 | 救济途径 | 处罚机关 |
1 | 广元市泽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510800MA69NUE7X0 | 徐强 | 广元市泽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 2025年5月7日,广元市泽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西兴高速扩建项目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5〕第37号 | 2025-7-25 | 2025-7-25 | 2025-7-25至2028-7-25 | 罚款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 | 陕西天顺茂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611105MA715GP35A | 杨杰 | 陕西天顺茂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 2025年5月15日,陕西天顺茂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宋康新苑施工二标项目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5〕第41号 | 2025-7-24 | 2025-7-24 | 2025-7-24至2028-7-24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610000583516702R | 杨建柱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案 | 2024年11月29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康定和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5〕第35号 | 2025-7-23 | 2025-7-23 | 2025-7-23至2028-7-23 | 罚款人民币1511267.99元(壹佰伍拾壹万壹仟贰佰陆拾柒元玖角玖分)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4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610000583516702R | 杨建柱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案 | 2024年11月29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渭滨新家园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5〕第34号 | 2025-7-23 | 2025-7-23 | 2025-7-23至2028-7-23 | 罚款人民币12692.58元(壹万贰仟陆佰玖拾贰元伍角捌分)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5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610000583516702R | 杨建柱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案 | 2024年11月29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天福和园限价房一期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5〕第33号 | 2025-7-23 | 2025-7-23 | 2025-7-23至2028-7-23 | 罚款人民币815899.17元(捌拾壹万伍仟捌佰玖拾玖元壹角柒分)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6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610000583516702R | 杨建柱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案 | 2024年11月29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沣润和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5〕第32号 | 2025-7-23 | 2025-7-23 | 2025-7-23至2028-7-23 | 罚款人民币987308.24元(玖拾捌万柒仟叁佰零捌元贰角肆分)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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