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XBJ24610127767638329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西咸新区西部云谷园区运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制作时使用的荷兰豆,经检验,多菌灵、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西咸新区西部云谷园区运营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制作时使用的荷兰豆。
2.不合格项目:多菌灵、吡唑醚菌酯项目。
3.抽样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使用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平时能够守法经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到位,履行了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且在经营涉案食品期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的情况,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并及时整改。依据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原因排查,荷兰豆农残超标系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不当造成,对于企业主要是由于一是查验不严格; 二是员工培训不足导致。对此企业立即整改,一是约谈食品原料供货商,加强食品原料查验;二是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四是加强食品原料清洗流程。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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