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填报单位: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填报时间:2025年1月2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案由 | 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公示有效期 | 处罚金额(元)或类别 | 救济途径 | 处罚机关 |
1 | 陕西中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6101036938295664 | 李爱锋 | 陕西中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2024年12月13日陕西中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西兴高速改扩建项目工地内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43号 | 2024-12-30 | 2024-12-30 | 2024-12-30至2027-12-30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 | 陕西俊迪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91610111MA6U9JLMXR | 武朋朋 | 陕西俊迪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案 | 2024年10月23日,陕西俊迪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思源环南路交大创新港门口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31号 | 2024-12-27 | 2024-12-27 | 2024-12-27至2027-12-27 | 责令停止客运运输服务经营15天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