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填报单位: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填报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案由 | 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公示有效期 | 处罚金额(元)或类别 | 救济途径 | 处罚机关 |
1 | 西安远航清洁工程有限公司 | 916101323110744533 | 罗来永 | 西安远航清洁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2024年11月7日西安远航清洁工程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马王街道108国道沙河十字向西100米路南一空置厂房内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41号 | 2024-12-19 | 2024-12-19 | 2024-12-19至2027-12-19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 | 陕西沣禾源实业有限公司 | 91610131MAC65WDA3D | 刘晓玲 | 陕西沣禾源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 2024年11月28日,陕西沣禾源实业有限公司在沣西新城三一云城一期项目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42号 | 2024-12-20 | 2024-12-20 | 2024-12-20至2027-12-20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 | 陕西万博恒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1610301MA6X940E28 | 李晓强 | 陕西万博恒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 2024年11月9日,陕西万博恒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沣西新城万博商业中心3#楼及地下室项目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38号 | 2024-12-19 | 2024-12-19 | 2024-12-19至2027-12-19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