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行业准入准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构建“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西安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实施方案》(市审改办发〔2023〕2号)、《西安市第三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文件要求,结合沣西新城实际,现公布新城第二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同时对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部分事项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本次调整共涉及8个事项,一是“社会团体慈善组织认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认定”、“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7个事项由于行使层级调整至新区,本次调整已将此类事项删除;二是“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事项调整内容为新增4项容缺受理材料,分别为“毕业证书”、“户口簿”、“借款人配偶身份证”、“营业执照”。
容缺受理的服务方式是指申请人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行政审批部门允许申请人免于提交部分申请材料,或作出书面承诺补齐补正相关申请材料。行政审批部门先行受理,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补齐材料后,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通过容缺受理的服务方式,破解了“材料不齐不能受理”的审批难题,有效助推新城政务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
附件:1.沣西新城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订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