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罚信息公示2024.11.27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填报时间:2024年11月27日

序号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案由违法事实违法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公示有效期处罚金额(元)或类别救济途径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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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30号

2024-11-21

2024-11-21

2024-11-21至2027-11-21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