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相对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案由 | 违法事实 | 违法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 |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处罚金额(元)或类别 | 救济途径 | 处罚机关 |
1 | 陕西明泰昱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611104MAC5EJK84L | 朱明 | 陕西明泰昱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 | 陕西明泰昱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13号 | 2024-10-23 | 2024-10-23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2 | 陕西亚宣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610402MAD8YP0M11 | 张宣 | 陕西亚宣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 陕西亚宣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16号 | 2024-10-25 | 2024-10-25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3 | 陕西隆创鑫鼎实业有限公司 | 91610133MA6U3H9T23 | 史倍 | 陕西隆创鑫鼎实业有限公司处置超出核准范围内建筑垃圾案 | 陕西隆创鑫鼎实业有限公司处置超出核准范围内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5号 | 2024-10-26 | 2024-10-26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4 | 陕西金海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610402MA6XX3FQ45 | 杜婷芬 | 陕西金海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 陕西金海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18号 | 2024-10-28 | 2024-10-28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5 | 西安郎石建设有限公司 | 91610113399071555T | 魏海涛 | 西安郎石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 西安郎石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12号 | 2024-10-28 | 2024-10-28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6 | 陕西丰辉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611104MA6TTTQE1M | 张健 | 陕西丰辉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 陕西丰辉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 西咸沣西综执罚字〔2024〕第7号 | 2024-10-29 | 2024-10-29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咸新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