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咸新区康丽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祥酥麻花”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NO:XASP202404993)所示,西咸新区康丽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祥酥麻花”(标示生产日期:2024年04月07日,规格型号:60克/袋,商标:康鹏和图形)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960.8元;

2.没收不合格食品“吉祥酥麻花”239袋;

3.处以罚款20000元。

罚没款合计20960.8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分析是当事人生产麻花过程中,天气太热,车间及库房温度过高导致的。

整改情况:

1、严格遵守进货查验政策,做好原料资质查验,联系供货商重新核验供应商资质。

2、更改运输储存环境,增加运输车辆隔热垫存储库房增加防晒网。

3、销售商调整陈列位置,杜绝产品受阳光直晒。

4、根据气温状况减少生产批次,在库存包材使用完后,及时更改包装。

5、车间增加降温设施。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