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陕西胜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月饼(红豆沙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编号:912400000729)所示,陕西胜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月饼(红豆沙味)”(标示生产日期:2024年5月4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商标:欧旗香OUQIXIANG 和图形)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50元;2、处以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该企业向我局提交情况说明:因市场环境影响其公司难以经营,已于8月中旬全部停产,不在进行生产,相关工作人员已经离职,设备已经变卖,将在本次不合格食品处置完毕后对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本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已经无法查明。
经我局核查,该企业已经停产,生产现场无生产设备,已经不具备生产条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