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陕西咸)市监处罚〔2024〕

4038 号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史俊平酿造厂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史俊平酿造厂

92611104MA6TJGHL1T

史俊平

生产的“大王香醋”(标示生产日期:2024年03月12日,商标:户记,规格型号:2.5L/瓶)经检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460元;

2、处以罚款7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