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史俊平酿造厂生产的大王香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咸食药检(2024)SPS0650)所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史俊平酿造厂生产的“大王香醋”(标示生产日期:2024年03月12日,商标:户记,规格型号:2.5L/瓶)经检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60元;2、处以罚款7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该单位排查,本次产品不合格原因系淋醋工艺发生问题,对新产品酿造工艺的不规范凭借经验行事,没有科学严禁的制定新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淋醋规定。

企业整改措施如下:

1、立即告知运营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并立即召回问题产品。

2、制定新的大王香醋淋醋规定和比例,将第三淋醋汁比例小于40%。

3、停止所有低价位代工生产合作,不在生产第三淋醋汁和第二淋或第一淋原醋调配的食醋,只生产一、二淋高品质食醋。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4 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