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现将涉及我辖区1家生产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史俊平酿造厂生产的添缘醇香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根据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咸食药检(2024)SPG0219)所示,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史俊平酿造厂生产的“添缘醇香醋”(标示生产日期:2024年01月01日,商标:添缘醇,规格型号:5L/桶)经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50元;2、处以罚款10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上述批次产品酸度不合格系检验员误使用了过期的检验试剂,导致检验结果失准。不会发酸不合格系淋醋排场问题,第三淋醋添加量较大造成。
企业整改措施如下:
1、立即告知运营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存在的问题,并立即召回问题产品。
2、采购更小规格包装的检测试剂。
3、对过期试剂原辅料安排专人排查,一旦发现,立即销毁,以免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4、制定新的添缘醇系列香醋淋醋和比例,将第三淋醋汁比例小于40%。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