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陕西咸)市监处罚〔2024〕 4026号 | 沣西新城鑫恒佳酿造厂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沣西新城鑫恒佳酿造厂 | 91611104MA6TKJ3E97 | 杨选会 | 生产的“郿坞醇大王香醋”(生产日期:2024年01月02日,商标:郿坞醇和图形,规格型号:800ml/瓶)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构成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 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2、处以罚款5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八)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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