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样单NO:GZJ23610000750333272不合格餐具检验报告中,陕西******学院2023年10月23日使用的圆盘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陕西******学院的圆盘
2.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3.使用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陕西******学院使用清洗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之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以下处罚:1.警告。(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西咸市监当罚〔2023〕4017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企业自查,是由于洗涤剂不合格,冲洗时间短、消毒时间不够造成。对此企业立即整改,组织员工重新学习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加强员工食品安全知识、业务知识培训。更换洗涤剂品牌及供货商,严格按照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对餐具进行清洗和保存,延长餐具冲洗时间。并将已消毒完的餐县分类摆放保洁柜,避免交叉感染,对洗碗柜定期进行大扫除。定期加强清洗消毒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