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样单编号XBJ23610127770800108GQ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在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涉及我辖区的不合格食品,被抽样个体:沣西新城好客优鲜果蔬菜店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办事处曹家庄渭滨新家园小区2号楼1单元101商铺。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1日,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好客优鲜果蔬菜店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3-10-11)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 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批次黄豆芽是当事人2023年10月11的从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全城速达豆芽加工厂购进2.1公斤,每公斤1.9元,共3.99元。进货时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

2023年11月6日,我局将检验报告当面送达至当事人。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本次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不知购进的黄豆芽(生产日期:2023-10-1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豆芽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11月13日予以立案。应依据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知道所购进的黄豆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之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咸市监不罚字〔2024〕 号)

四、整改复查情况

沣西新城好客优鲜果蔬菜店做出以下整改:1.立即停止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黄豆芽;2.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按要求存放食品。经我局复查验收,该公司整改符合要求。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4年1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