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关于抽样单№:XBJ23610127755536310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抽样单NO:XBJ23610127755536310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中,沣西新城美鲜生生活超市2023年9月13日购进的香蕉经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按照相关要求,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沣西新城美鲜生生活超市的香蕉

2.不合格项目:吡虫啉

3.采购日期:2023年9月13日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沣西新城美鲜生生活超市未严格落实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之规定给予处罚。

沣西新城美鲜生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予以处罚。结合当事人货值金额较少,截至目前,未收到消费者有关涉案食品的投诉与举报,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行政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之规定的情形,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和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19.2元,并处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西咸市监处罚〔2024〕4002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原因排查,可能是香蕉在种植、运输、储存环节农药使用不当造成,对于流通单位主要是由于在食品采购过程中没有把好查验关。对此门店立即整改:一是规范食品采购渠道;二是规范查验检查监督;三是更换供货商并严格查验索证索票。

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