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填报日期: 2023 年11月17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4013号 | 沣西新城古镇香米皮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 沣西新城古镇香米皮店 | 92611104MA7F83MU04 | 薛可 |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及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 1、警告。 2、罚款1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五十五条第一款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项。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3年11月06日 | |
2 | (陕西咸)市监处罚〔2023〕4014号 | 西安市大王酿造厂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西安市大王酿造厂 | 91610125X239922682 | 张宝元 | 生产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1、没收已召回的香醋(酿造食醋)156袋; 2、没收违法所得511.5元; 3、处以罚款51000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 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西新城分局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