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5〕103号审批土地件,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征收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等有关村组1.355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公告》,钓台街道办事处组织对村组地附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西咸新区2014年度第2批次(沣西新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将用于综合性开发建设,城市规划用途为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面积
征收钓台街道西张一村、西张二村等有关村组1.3552公顷(建设用地1.3552公顷)集体土地,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四、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结合钓台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权属单位 | 地类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万元/公顷)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万元) | 备注 |
西张一村 | 建设用地 | 0.7320 | 124.5 | 91.1340 | |
西张二村 | 建设用地 | 0.6232 | 124.5 | 77.5884 | |
合 计 | 1.3552 | 168.7224 |
(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地面附着物 | 面积(公顷) | 补偿费用 | 备注 |
构建筑物 | 1.3552 | (以评估为准) | |
合计 | 1.3552 |
(三)宅基地补偿标准按照《沣西新城钓台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实施细则(修订)》(沣西管办字〔2021〕11号)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钓台街办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转账方式或发放存折方式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数量及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范围内需安置农业人口采用货币安置、集体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集中住房位于沣润和园小区和康定和园小区。
需安置农业人口数量及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式、缴费比例和办法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暂行)》(沣西管发〔2019〕1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被征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钓台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七、多数被征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提出听证申请,书面听证申请送达至沣西新城总部经济园8号楼403室,联系电话38020095,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均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