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1〕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的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征收钓台街道曹家滩村、王道村、和兴堡村、马家寨村等村组36.9156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征地补偿安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综合性开发建设,城市规划用途为绿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钓台街道曹家滩村、王道村、和兴堡村、马家寨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共计36.9156公顷,具体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三、土地征收部门

沣西新城征地拆迁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

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办事处

五、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

六、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开发布,公告时间30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无异议的,请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钓台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对于多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书面听证申请送达至沣西新城总部经济园8号楼403室,联系电话38020095,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如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征收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钓台街道曹家滩村、王道村、和兴堡村、马家寨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