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0〕第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西安市鄠邑区大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分区规划》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之的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征收大王街道大王东村、大王西村、东兴村、梧中村等有关村组26.6221公顷集体土地。沣西新城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城市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拟征收大王街道大王东村、大王西村、东兴村、梧中村等有关村组集体土地,共计26.6221公顷,其中农用地20.3633公顷(其中:耕地19.5553公顷,其他农用地0.8080公顷),建设用地6.2588公顷(具体用地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数量、种类以实际调查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0号)规定,结合大王街办区域经济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权属单位地类面积(公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万元)备 注

大王东村

农用地

12.0656

91.395

1102.7355


建设用地

3.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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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西村

农用地

5.5183

91.395

504.3450


建设用地

0.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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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村

农用地

2.6218

91.395

239.6194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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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中村

农用地

0.1576

91.395

14.4039


建设用地

1.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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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26.6221


1861.1038


(二)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结合区域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地面附着物类型数量面积(公顷)费用标准备 注

青苗

19.553

19.533

以评估为准


其他

0.8080

0.8080

以评估为准


建构筑物

6.2588

6.2588

以评估为准


(三)宅基地补偿标准按照《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大王镇辖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及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沣西管发〔2018〕41号)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转账方式或发放存折方式支付给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范围内需安置农业人口采用货币安置、集中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式、缴费比例和办法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暂行)》(沣西管发〔2019〕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开发布,公告时间30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无异议的,请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大王街办办理补偿登记手续。对于多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对补偿安置方案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书面听证申请送达至沣西新城总部经济园8号楼403室,联系电话38020095,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均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