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8〕308号土地审批件批准,同意将高桥街道阴水坊村22.7921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西安市(西咸新区)2017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国际文教园办)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高桥街道阴水坊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高桥街道阴水坊村集体建设用地,共计22.7921公顷(具体面积以测绘成果图、表为准)。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宅基地补偿标准按照《沣西新城高桥街道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沣西管办发〔2019〕25号)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办法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需安置农业人口采用集中住房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补偿登记时间及地点
补偿登记时间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8月7日,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征迁指挥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如认为本公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栽、抢种和乱搭滥建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违者在补偿登记时一律不予确认,并追究当事人的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