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 征收土地公告 〔2018〕第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8〕309号土地审批件批准,同意将高桥街道计家村7.2205公顷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现就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西安市(西咸新区)2017年度第40批次(国际文教园办)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高桥街道计家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高桥街道计家村集体建设用地,共计7.2205公顷(具体面积以测绘成果图、表为准)。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宅基地补偿标准按照《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办事处计家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沣西管发〔2018〕34号)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确定。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办法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需安置农业人口采用集中住房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

六、征收补偿登记时间及地点

补偿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征迁指挥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栽、抢种和乱搭滥建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违者在补偿登记时一律不予确认,并追究当事人的违规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