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的通知

各见习单位: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发〔2021〕7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稳企稳岗稳就业工作,现就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审批通过并开展就业见习业务的见习单位;

(二)见习人员为2021年1月1日起新吸纳的人员;

(三)就业见习单位在见习期内与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二、补贴标准

在见习期未满时,与见习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发放剩余期限的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三、申请材料

(一)就业见习协议书;

(二)劳动合同(就业见习单位与见习期内留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需加盖骑缝章));

(三)见习期内留用人员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西咸新区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申报表。

四、受理时间及程序

(一)受理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办理程序

1.符合申领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向新城人社民政局提交申请材料;

2.新城人社民政局审核申请材料,对申请通过的就业见习单位名单及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新城财政局将补贴资料拨付至就业见习单位基本账户。

五、联系电话及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38021074(侯老师)

办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501号总部经济园5号楼709室

附件:西咸新区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申报表.xlsx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人社民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