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做好沣西新城2020年度劳务派遣机构的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现就有关劳务派遣机构年度报告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沣西新城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已备案的劳务派遣分公司。
二、报告要求
各机构年度核验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表1(附件1)
(二)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表2(附件2)
(三)劳务派遣单位统计表(附件3)
(四)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包含以下七方面内容:企业经营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五)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PDF扫描件)
以上资料中,《劳务派遣单位统计表》须于2021年3月8日前提交,其余资料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
三、注意事项
各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期限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新城人社民政局对各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载入企业信用记录,核验结果情况作为以后是否准予劳务派遣单位延续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对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提交虚假经营报告的,新城人社民政局将依法对该劳务派遣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
四、资料报送地点
请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报送至沣西新城人社民政局(沣西新城总部经济园五号楼709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人社民政局
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38020465)